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104 滕州城区改线段大中桥路面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厅以鲁交规划〔 2008 〕20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由省厅补助和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山东省滕州市,一级公路标准,包含互通立交一座,路面宽度 21 米,路基宽24.5 米。计划工期第一施工标段 18 个月,第二至四施工标段 10个月。
本项目共设四个施工标段。 第一施工标段为互通立交,主桥上跨京沪铁路及 104 国道,为 3× 30+3 × 30+3× 35 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第二标段长 6km ,第三标段长 5.2km ,第四标段长 5.9km ,工作内容包括路基、桥涵及路面基层。基层结构为:2 × 17cm 水稳碎石 +17cm水稳风化料。
以上项目设一个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第二、三、四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 10 公里以上一级公路或20 公里以上二级公路的经历。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同类桥梁施工的经历。施工监理服务投标单位应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含临时甲级),具有同等工程监理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二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8月 28日至 2009 年9 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 30 至 11: 30 ,下午 2:30至4 : 30(北京时间,下同),在枣庄市公路管理局(枣庄市市中区青檀中路 36 号)八楼工程科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000元,设计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09 年9 月 8 日9时,集中地点:枣庄市公路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09 年9月 8 日 15 时,地点:枣庄市公路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9月 24 日上午 1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枣庄市公路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众日报》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青檀中路36号
邮编:277102
联 系 人:籍长青王红珊
电话:0632-3693803
传真:0632-3350625
电子邮件:zzsgljgck@163.com
2009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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