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示例)编制说明   1.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示例)参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修订版)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第四次修订)编写; 2.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示例)不是最终的文本,作为提示和供选择的内容均用楷体字标出,因此,各项目部在编写计划时不可脱离实际抄录示例的内容; 3.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应从突出本工程的特点;建立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安全职责齐全、分配到位;准确识别本工程的危险源并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本项目部自我改进的机制等方面为重点描述安全策划的结果,并在工程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修改。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示 例)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一、工程概况(用文字介绍): 1.工程地理位置 2.施工内容与性质,工程基本结构状况:(在以下内容中选项) A.民用项目:建筑面积、楼层高度、结构形式,包括安装工程中水、电、风状况。 B.工业项目:反映项目的基本内容,如指明属化工、冶金等工业安装项目。 C.工业大中修、抢修项目,突出主要状况、危险程度等。 3.工程项目周期。 1.1 工程概况 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工地安全管理台帐)中安1—1表格,并填写。 1.2 工程难点分析(按项目实际情况分析工程难点,如以下内容) 1.2.1 安装工程性质和重要性。 1.2.2 施工中存在环境危险程度(工业大中修、抢修项目必须详细写防火、防爆、防毒、防窒息状况)。 1.2.3 施工难度。 着重分析客观的施工环境对安全生产带来的难度和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种标准的困难。 1.2.3.1 工程在立体多层作业时的安全防护、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措施的分析和采取手段,特别是工业大中修项目、抢修项目。 1.2.3.2 工业防火、防爆、防毒工程,特别是边生产边施工维修改造项目,包括扩建的施工环境,新、旧设备的连接,旧设备维修的危险性。 1.2.3.3 民用高层建筑、智能大楼、高级宾馆中通风管笼、主管笼围护防范,工程抢节点时的各种洞、孔、临边防护和照明,各种登高设施,特别是人字梯、脚手架的管理。 1.2.3.4 项目仓库设置的防火管理,易燃物品的堆放,现场加工件、临时设置的相关易燃物品的管理,生产生活用电的管理。 1.3 工程重点部位(按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与后面实施要点相对应) 1.3.1 工业大中修项目:易燃易爆管道,有毒有害塔罐槽,新老罐、塔、槽接通部位,污水处理改造的维修部分。 1.3.2 变电所受电、试机阶段用电中心控制室、各种带电维修部位。 1.3.3 各种管、笼、洞、孔、吊装口防护和照明。 1.3.4 各种非标脚手、移动平台。 1.3.5 各种施工用起吊设备。 1.3.6 各种悬空安装作业。 1.3.7 各种隐蔽作业。 1.3.8 各种管、孔、笼、洞、地下室、机房、变电所、外墙面动火。 1.3.9 电梯井道作业。 1.3.10 生产生活用电、用火安全。 1.3.11 危险品区域。 二、安全保证计划引用的安全技术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2.1 引用标准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1.3 《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 2.1.4 上海市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 2.1.5 《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2.1.6 《上海市消防管理条例》 2.1.7 《上海市建筑管理条例》 2.1.8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第四次修订) 2.1.9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2.1.10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体系文件SA/ZL-01《质量手册》(C0版)及程序文件 2.2 管理资料标准文件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项目部应在管理资料标准文件本和下附记录中选用本项目应使用的记录表式,列出记录清单) 2.2.1 设备(管理)01《工程项目机具使用计划表》 2.2.2 设备(管理)02《现场施工机具管理协议书》 2.2.3 设备(管理)03《项目部施工机具验收单》 2.2.4 设备(管理)04《单位工程机械(工具)使用台帐》 2.2.5 设备(管理)05《生产机械定人定机登记表》 2.2.6 设备(管理)06《项目部机具月度检查表》 2.2.7 设备(管理)07《现场设备检查记录表》 2.2.8 设备(管理)08《现场设备检查整改通知单》 2.2.9 SA/CX-11-ZJ04《合格分包方评定记录表》 2.2.10 SA/CX-12-ZJ04《施工作业环境检查整改记录表》 2.2.11 SJ1006《施工交底记录表》 2.3 安全保证计划适用范围 2.3.1 本计划只适用于本项目现场安装施工、安装分包、安装直接费承包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文明工地的建设。 2.3.2 本计划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 2.3.3 对突发事件预案的准备。 2.4 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 2.4.1 本计划的有效期从本计划批准实施之日起到工程竣工、业主要求保镖结束之日止。 2.4.2 安全保证计划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程序的变化需做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上级有关机构进行审核及备案。 2.4.3 安全保证计划由项目部负责拟定后,需报上级有关机构批准下发后方为有效,项目部按下发文件组织实施并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复印及分发。 三、安全保证体系要求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应符合建筑企业项目施工中内部各自不同的特点,并由项目为主根据本项目安全施工特点负责制订和形成安全体系文件;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施工现场布局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手段、措施;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严密性、可行性。工业大中修、抢修、保标项目除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业专业安全管理规定外,还须严格遵守业主的各项防火特殊要求规定。项目部在常规拟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外,必须专项负责拟定结合防火、防毒、防爆等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列入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重要部分范畴,加以重点控制。 3.1 管理职责: 3.1.1 安全管理目标:(应按项目部实际情况确定目标) ⑴ 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⑵ 无火灾、爆炸事故。 ⑶ 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或轻伤事故不超过二起)。 ⑷ 无设备等重大事故。 ⑸ 工地管理具体目标: 一) 创公司级文明工地。 二) 创集团级文明工地。 三) 创市、区(县)施工现场标化管理达标工地。 四) 创市级文明工地和创区级文明工地。 3.1.2 安全管理组织 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的组织机构。 3.1.2.1 具体组织如下: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⑴ 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拟定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安全保证计划,根据保证计划要求,由项目经理为主,负责落实资源的配备,按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要求,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 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实施过程中,由项目经理为主,对安全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⑶ 对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而存在的隐患,按安全网络分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指令相关人员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由项目经理对上述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1.2.2 工程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要素号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 项目经理 ︵项 常目 务副 副经 经理 理︶ 项目工程师 职能部门(人员) 施工员 安全员 材料员 机具员 事务员 3.1 管理职责 ☆ ● ● △ △ △ △ △ 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 ● ● △ △ △ △ △ 3.3 采购 ● ☆ ● △ ● △ △  3.4 分包方控制 ● ☆ ● ● △ △ △ △ 3.5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 ● ● ● △ △ △ △ 3.6 检查、检验 ● ☆ ● △ ● △ ● △ 3.7 事故隐患控制 ● ● ☆ △ ● △ △ △ 3.8 纠正与预防措施 ● ● ☆ △ ● △ △ △ 3.9 教育与培训 ● ● ☆ △ ● △ △ ● 3.10 安全记录 ● ● ☆ △ ● △ △ △ 3.11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 ☆ ● ● △ ● △ △ △ 注:☆—主管领导 ●—主管部门(个人) △—相关部门(个人) 1.本安全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仅供参考,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现场实际管理状况,将安全体系要素进行分配,落实到部门到个人。 2.十一个安全要素一定要全部落实到部门或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保证要素得到控制,并在职责与权限中加以描述。 3.1.2.3 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  3.1.2.4 职责与权限(按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参照下列资料编写) A.项目经理 可参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以下简称《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所述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2 3.17条3.17.1~3.17.8内容编写。 B.项目副经理(常务副经理)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所述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0 3.15条 3.15.1~3.15.8内容编写。 C.项目工程师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所述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1 3.16条 3.16.1~3.16.5内容编写。 D.项目安全员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项目安全科所述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4 3.18条 3.18.1~3.18.9内容编写。 E.项目施工员 可参照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6 3.19条 3.19.1~3.19.8内容编写。 F.项目材料员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P120 H项目材设科相关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7 3.20条 3.20.1~3.20.7内容编写。 G.项目机具员: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项目材设科相关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28 3.21条 3.21.1~3.21.7内容编写。 H.项目事务员 可参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项目劳资科、项目综合办相关内容和上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条例》P16 3.11条 3.11.1~3.11.8内容编写。 3.1.3 资源 ⑴ 配备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和监督检查人员。 ⑵ 制定施工安全技术并设置相应的防护、防火设施,根据安装工程的特点,作好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各种资源准备。 ⑶ 配置用电和消防设施。 ⑷ 配备施工机械安全装置和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 ⑸ 工业大中修项目、抢修项目必须配备各种防爆、防毒的测定器具、必须的设备设施、封闭式施工降温排风设备。 ⑹ 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 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2.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国家、行业、上级、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文明工地有关各级文件为依据,并着重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3.2.2 安全生产策划 3.2.2.1 根据各类不同性质的安装工程特点、难点、危险程度、环境条件、施工队伍组成的素质状况等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计划。 3.2.2.2 为达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配置综合素质好的项目管理人员班子,选择能胜任该安装工程施工资质、整体力量强的施工队伍,并有适合该工程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技术水准较高的维修人员作保障。 3.2.2.3 本工程所执行的安全规范目录:(按本项目实际情况选用规范和表述要点)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JGJ33-8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2.2.4 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各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对无规定表式的部分以 2.2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所要求内容及标识进行记录。 工业大中修、抢修、改扩建项目必须按业主和公司另行制订的有关安全、防火纪律,一并按保证体系要求进行记录。 3.2.2.5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本项目实际情况表述做哪些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⑵ 落地操作平台(固定、移动)施工方案; ⑶ 悬挂式脚手架施工方案; ⑷ 大型机械拆装方案; ⑸ 设备吊运及安装方案; ⑹ 特殊照明灯具的安装方案; ⑺ 槽、塔、罐设备安装或检修方案; ⑻ 变压器的安装方案; ⑼ 冷冻机、锅炉、危险性较大设备安装和维修方案; ⑽ X、r工业探伤安全防护方案; ⑾ 大中修项目专项维修方案; ⑿ 易燃易爆、防毒等施工项目专题方案; ⒀ 受电设备、变电所、中心控制室、通风枢纽等重大部位专项施工方案; ⒁ 其他特殊安装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⒂ 各种特殊脚手施工方案。 3.2.2.6 施工前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3.3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保证措施) 项目部应掌握由公司考核确定的劳防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册,及时上报分公司本工程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并防止不合格劳防用品在工地使用。 3.3.1 材料采购和验收控制点: 3.3.1.1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项目所需要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统计领发,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进行验收,特殊安装工程施工所需的防毒、防爆等防护用品须由国家专业部门核准,安全员向上级专业部门申请、审核,并领发。 3.3.1.2 采购可以采用计划、直接二种方式,其中计划采购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方可领发,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采购,严格遵守国家劳动部和公司对劳防用品统一由公司采购的规定,安全员将领发的各种劳防用品质保书负责收集登记,附贴在安保体系规定的台帐内,并装订成册备查。 3.3.1.3 对业主所提供的物资最终验收,由工程项目部、技术、物资部门共同执行。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入库手续,进行储存维护。 3.3.1.4 安全员应加强对现场巡视,发现施工人员使用不符规定的劳防用品后立即制止,对于不按国家的标准、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所提供的产品,物资部门、安全部门应予拒收。 3.3.2 采购资料的管理 对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应根据各类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3.4 分包方的控制 项目部应按照质量体系文件SA/CX-11《工程分包程序》要求,在公司规定的合格供方(分包)名册中选择分包队伍,并做好对分包队伍的控制和考评工作。 3.4.1 对分包方的评价内容: 3.4.1.1 资质证明 分包方应具有相应资质证明。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外省市企业进沪许可证、安装工程特殊施工许可证等。 3.4.1.2 施工业绩 主要指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施工技术水平、安全措施、各种安装专业安全施工状况、文明施工、管理能力,依次评定分包方能否满足本工程项目部安全体系要求等。 3.4.2 考察施工现场 工程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特殊安装施工安全素质、文明施工等进行考察,是否符合本工程各类项目安全生产要求,确定合格的分包方。 3.4.3 对分包方的管理 3.4.3.1 分包合同: ⑴ 工程项目部与合格分包方进行协商,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包括有分包方提供相关名单,安全人员管理图表和项目相对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特种安装项目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 ⑵ 对下属施工人员建立有关安全管理档案,对特种安装人员制订专业性安全管理档案,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检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和实施。 ⑶ 分包方对分包项目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和确认。 3.4.4 控制点 3.4.4.1 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是企业自有职工或符合市建委、劳动局规定的可用人员,不得违章自行招聘社会外来人员和盲流人员。 3.4.4.2 进场一周内将施工人员的“五证”登记造册,并送交工程项目部归档,以备政府、行业、安全管理部门核查。 3.4.4.3 非操作人员(包括家属和儿童)不得住入施工现场的工地宿舍。 3.4.4.4 根据分包方进场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应及时核查和调整名册。 3.5 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工程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开工前做好以下准备: ⑴ 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 ⑵ 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⑶ 到受监安监站办妥安全报监手续; ⑷ 协同总包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⑸ 安装特殊施工项目,必须落实业主方特殊安全防范的专业人员。 3.5.1 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起重工特种作业人员应检查其证书的有效期,由项目部负责确认。 3.5.2 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项目部施工员根据本安装工程特点负责项目施工中的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验收,现场安全防火员负责监督复查,确保安装施工安全。 实施要点: ⑴ 按照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方案执行;特殊安全项目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行业规定或业主方规定,一并列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 ⑵ 防护职责落实到人,具体由施工员、安全员、各施工班长负责操作; ⑶ 四口五临边必须按59-99标准规范防护和设置醒目标志; ⑷ 管、孔、笼、洞动火必须执行“二证多机多监护”; ⑸ 各种特殊脚手搭设必须按59-99标准; 3.5.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3.5.3.1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根据现场情况选择下列内容和措施) ⑴ 地下室临时用电线路全部架空,临时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特殊安装项目管、槽、塔内施工用电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业规定和业主方有关用电规定; ⑵ 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和建委考办中心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维修电工)进行; ⑶ 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 ⑷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 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⑸ 对移动机具、中小型机械设备、非大功率焊机的使用应作二级漏电保护。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明确每台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人并挂牌。 ⑹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配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挂牌。 ⑺ 必须要有专业技术人员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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