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工程综合说明 本工程综合情况详见前附表。 (二)、招标范围嘉兴电力冷弯型材厂扩建工程(二标段)土建、水卫、消工程。 (三)、施工工期:总工期控制在240天以内。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竞争,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进度计划。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的施工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各道施工工序质量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招标必须委托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 (四)、招标方式 本工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嘉善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嘉善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标办)批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五)、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份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六)、投标资格 参加的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和具备投标条件的单位,由招标人报县招标办审查同意后,将作为合格的投标人,来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按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00元)不退回。 (七)、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由前附表、投标须知、主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报价表、辅助资料表、工程量清单等组成。 2、招标文件是参加投标的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的承包合同的附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招标人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纪要形式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4、书面纪要、补充通知须经县招标办核准。 (四)、除上述所列条款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招标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节  投标报价
1、本工程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工程施工图纸及“浙江省计价依据”上所列工程项目、计算单位及计算规则,自行计算进行报价。 2、本工程单价采用“工料单价法”(项目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用组成),并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总造价,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说明理由。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按照工程施工图进行报价和组织施工。 3、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规费、税金、利润及“浙江省计价依据”等政策性文件上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计算各项费用时,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及投标人自身状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 注:“规费、税金”按“浙江省计价依据”等有关文件计取。 ①、部份材料、设备及部份无价材料的价格,由招标人提供暂定价,此价格在报价时不得上下浮动,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结算时可按招标人签证确认的价格进行调整。 ②、不可预见费、风险系数等自行考虑,并计入风险费用内。 ③、凡涉及城建、环保、工商、公安、卫生、保险等部门有可能发生的费用,需自行考虑,并计入风险费用内。 ④、投标人根据上述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结合本工程特点及市场行情,依据自身实力(即必须考虑让利优惠,但不低于本工程的成本价。)其费用项目及单价等均实行固定包干,今后不得调整。 ⑤、请在商务标总报价页中同时明确让利后的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和综合费用费率之和(水电安装费费率按土建费率同比例下浮);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4、本工程报价采用  B 方式进行编制。 A、价格固定: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 B、价格调整: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因市场变化而变动; 5、本招标工程编制报价采用的依据: A、《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用定额(2003版)》及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数等。 B、《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04年第十期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04年第十期》(按第十期信息价,不得上下浮动,结算时按有关规定调整) C、嘉兴电力冷弯型材厂扩建工程(二标段)施工图。 D、嘉兴电力冷弯型材厂扩建工程(二标段)施工图答疑纪要。 (二)、投标人应详细填写降优惠费用明细表。 (三)、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本工程需用的附表有:附表一至附表八。 (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截止期前提交招标人。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份。 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个工作内退回(无息)。 5、中标单位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四)、投标预备会及现场勘察 1、投标人派代表按照前附表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 2、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结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封面(封一)要求有“正本”或“副本”字样,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且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全套招标文件应无撕页、粘页等现象。 5、报价大写应按规定书写。 6、不按以上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信誉标)二部分,应分开装订并严格密封。 2、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和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3、不按以上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可以用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六、开  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表随带法人代表委托书、身份证及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在县招标办、县监察局监督、县公证处公证下,由招标人组织主持,可邀请其主管部门参加,评标小组由业主2名、专家组人员5名组成。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投标文件不按下列要求装订的将被视为无效 标书应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信誉标)二部分,一式肆份,正本一份,副本叁份,以正本为准,并要求装订成册。 A、技术标:投标人必须把标书内施工方案、质量安全措施、有关证件的复印件、质量安全信誉资料等(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单独装袋密封,袋上标明技术标。 B、商务标:投标人必须把标书内总报价、预算书及材料分析单等(正本一份、副本叁份)装袋密封,袋上标明商务标。 凡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4、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迟到30分钟以上者; 5、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本工程成本价的。 (四)、投标文件鉴定及公布 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五)、唱标和记录 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七、评  标
(一)、评标小组 按照嘉善县人民政府14号令第二十九条:招标单位代表2名,专家组代表5名组成。 (二)、评标原则 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理。 (三)、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县招标办、县监察局监督下,评标小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六)、评标内容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招标人对评标结果不作解释。
八、授予合同
(一)、中标人的确定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中标通知书 1、招标人根据县招标办核准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人应在三十日内,与招标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份。 (三)、履约保证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是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如在规定时间内,中标人无法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罚没其投标保证金并可拒绝与之签订合同。 (四)、合同签订 招标人将根据嘉善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投标人草签的施工合同报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公室审查后,正式签订。
第二章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涉及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或方案),甲方或监理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或监理将在3日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 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在5天内开工。 (三)、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四)、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2、不可抗力。 3、非乙方的过失或造成的(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甲方可从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五)、工期提前 乙方根据招标工期,在投标书中自行确定的赶工措施费,作为合同造价的一部分。 (六)、其他 1、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等)不得变更,并确保80%到位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需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可以认为乙方违约。 2、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也不得将整个单位工程分包,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者,其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二、质量与验收
(一)、质量标准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 (二)、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额履约保证金。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约定,工程质量由发包方、勘察、设计、监理、嘉善县质量监督站监督和仲裁。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工程的合同造价采用中标价,结算根据本招标文件前款有关规定。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1、业主提出的或经业主同意的变更。2、未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实际施工时业主发包给中标人施工的,其工程价款可另行计算。 (三)、工程预付款 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四)、工程款支付 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四、材料和设备供应
(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无 。 甲方未按规定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责任是: 无。 (二)、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 特殊要求:材料设备等须经监理及甲方认定价格及质量后方可使用。 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设计变更
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凭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实调整。
六、竣工结算
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乙方应在28日内提供工程结算。 甲方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报有关部门核准。
七、保  修
本工程保修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办理。 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本工程保修金为中标价的3%。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应退回乙方保修押金,多退少补。
八、争议、违约和索赔
(一)、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减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绌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 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28天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批准。
第三章  技术规范和图纸
一、 现场自然条件
(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水方、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详见地质报告。
二、现场施工条件
(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具备开工条件。
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主要的规范、规程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图  纸
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第四章 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
一、人委托书(附件)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表0  商务) 三、总报价书各项指标表录(附表一  商务) 四、投标书附录(附表二  商务) 五、措施项目计价表(附表二(1)  商务) 六、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附表二(2)  商务) 七、投标企业概况表(附表三  技术) 八、项目经理简历表(附表四  技术) 九、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表五  技术) 十、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表六  技术) 十一、临时设施情况表(附表七  技术) 十二、项目拟分包情况表(附表八  技术)
第五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按如下方法进行评标: 第一条:评标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分值分配如下: 一、技术标(32分) 1、施工组织设计(30分); 2、技术标标书质量(2分) 二、商务标(65分) 1、投标报价(63分) ①、总报价(58分) ②、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和综合费费率(5分) 注:费率不应为负值或零。 2、商务标标书质量(2分) 三、信誉标(3分) 第二条:评分标准及操作依据: 一、技术标(21—32分) 1、施工组织设计(20—30分) ①、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2.5—4分) ②、施工总平面布置(1.5—2分) ③、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2—3分) ④、劳动力配备计划(1.5—2分) ⑤、现场投入主要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1.5—2分) ⑥、主要材料、周转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2—3分) ⑦、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2.5—4分) ⑧、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要点(2.5—4分) ⑨、安全保证体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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