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县城至曲水油路工程第一、二合同段招标工作现已结束,招标结果已经招标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7号令)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合同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备注 | |
一 | 1 | 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 中标候选人 |
2 | 西双版纳锦程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后备侯选人 | |
3 | 云南省文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 第二后备侯选人 | |
二 | 1 | 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 中标候选人 |
2 | 云南省文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 第一后备侯选人 | |
3 | 西双版纳锦程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后备侯选人 |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2007年10月15日)起7日内(含节假日)的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上述单位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监督机构:江城县监察局
地址:江城县政府院内
邮编:665900
电话:0879-3721056
江城县交通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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