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木高速公路木石公路立交和木石公铁立交工程已分别经山东省交通厅以鲁交规划【2006】51号、鲁交规划【2006】64号文件批准,列入工程建设计划。按照国家规定,招标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就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枣木高速公路木石公路立交工程位于枣木高速公路与省道344(木欢路)交汇处,由简易立交改造为单喇叭型式上跨立交,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互通立交范围内枣木高速
枣木高速公路木石公铁立交位于滕州市木石境内,由枣木高速公路与鲁南化肥厂铁路专线的平面交叉,改建为公路上跨铁路的分离立交型式。工程建设内容包括34×
2、合同段划分
以上两个工程项目设一个监理合同段,设木石公路立交和木石公铁立交两个施工合同段。
3、计划工期:18个月。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投标资质要求
施工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公路工程施工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并应有同等工程施工经历(木石公路立交合同段应具有独立承担
监理投标单位应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含临时甲级),并有同等工程经历、良好的监理信誉。
6、有兴趣的投标人,需在2007年10月16日前向招标人通知投标意向(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传真给招标人,以供审验),若表明投标意向的投标人是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招标人有权进行筛选,每一合同段只允许其中一家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施工单位可同时申请两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已向招标人通知投标意向的投标者,请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于
8、招标人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召开标前会议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邀请书。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 枣庄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 枣庄市青檀中路36号
邮 编: 277102
联系人及电话: 籍长青 陈士忠 电话:0632-3693803
传真:0632-3350625
二00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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