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
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
2、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为2007年嘉兴市国省道标志标线完善工程。
工程规模:标志标线;
标段划分:分两个施工合同段。第一合同段:指路标志为主;第二合同段:其他标志为主。
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对两个合同段投标,但是只能中一个合同段。
3、工程地点和工期
工程地点:07省道;
建设工期:2007年12月25日前完工。
4、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29日~10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嘉兴市招投标中心(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洽购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整,售后不退。
5、招标人将于2007年11月2日上午8:30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集中地点:嘉兴市公路管理处(嘉兴市城北路239号)。
6、施工投标文件必须于2007年11月13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完成并送至嘉兴市招投标中心(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签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五天内,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有效投标担保(银行汇票)。
投标担保交纳的帐户名称: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19-399901040041558。
联系人:杨嘉锋(招标代理)、沈祥云 (招标人)
电 话:0573-82989069、0573-82710770、0573-82226089
传 真:0573-827107710、573-82226080
招标人:嘉兴市公路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
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TAG: 招投标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