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内具有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 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履约信誉好的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2、本次招标的海宁市许村镇塘许公路南段改建工程,全长1.39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改河、交通安全设施及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标准为 二级公路。项目建安费为:1787万元。
施工监理招标预计监理服务期:34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0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18日至1月25日,每天8:30~10:30和13:30~16:0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底楼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押金1000元,开标时,投标人把图纸退还给招标人,招标人把图纸押金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监理合同段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银行汇票)的投标担保。
收款单位: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行:嘉兴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账号:902101800200002663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1月29日上午9时正,集中地点: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1月29日上午9时正,集中地点: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位: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对面,市建设大楼附楼(海宁市海洲西路)
7、定于2008年2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在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公开开标。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对面,市建设大楼附楼。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恒丰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 地址:海宁市塘南西路121号
邮编:314409 邮编:314400
电话:87567660 电话:87239191
传真:87566969 传真:87239191
联系人:凌如良 联系人:陈美华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恒丰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8日
强制性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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