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和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独立招标。第1合同段:天堂隧道:K35+745~K37+097,长1352m;十八欠隧道:K15+800~K16+330,长530m。计划施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2月4日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jingning.gov.cn)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网(网址: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施工图设计可到招标人处借阅,每套交押金2000元,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在保证施工图设计完整的前提下,押金可以凭收据退还。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标前会议和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要考察现场,可在2008年2月15日前自行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景宁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如是授权代理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书(含公证书)、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从设立时起)代理人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时还应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业绩同类工程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携带的有关三类人员的证件原件和资料。
6、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办妥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席位。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伍万元的投标担保(担保形式为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仅限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开户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景宁畲族自治县支行
帐 号:33001697735050001241
8、本公告将同时在浙江交通网(网址:www.zjt.gov.cn)和丽水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地址:庆景青公路滩坑库区景宁淹没段复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 编:323500
电 话:0578-5086774 0578-5081185
传 真:0578-5081200
联系人:任贵慧 陈波 招标人:庆景青公路滩坑库区景宁淹没段复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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