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塘大桥钢桥面铺装工程为第Ⅶ合同段,西堠门大桥钢桥面铺装工程为第G1合同段,Ⅶ+G1合同段为一个招标合同段。
本次招标的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钢桥面铺装工程施工(第Ⅶ+G1合同段),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段 | 起止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
Ⅶ+G1 | Ⅶ | K33+115~K34+325 | 金塘大桥钢桥面铺装施工,包括环氧沥青、粗细集料等主要材料的采购、钢桥面行车道防腐涂装、防水粘结层及粘结层的施工、环氧沥青混凝土上、下层的铺装,钢桥面中央分隔带防腐涂装、防水粘结层的洒布、砂粒式沥青混凝土的铺装,钢桥面检修道重防腐涂装施工等 |
G1 | ZK20+741.540~ZK22+968.589 YK20+738.530~YK22+965.578 | 西堠门大桥钢桥面铺装施工,包括环氧沥青、粗细集料等主要材料的采购、钢桥面行车道防腐涂装、防水粘结层及粘结层的施工、环氧沥青混凝土上、下层的铺装施工,北锚伸缩缝后浇带防水粘结层的洒布、环氧树脂混凝土上、下层的铺装施工等。 试铺段施工。 |
预期工期: 8 个月(其中西堠门大桥桥面铺装施工从2008年6月至8月,金塘大桥桥面铺装施工从2008年7月至9月)。
3、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满足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业绩、设备和人员,且注册资金能适应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以独家的方式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投标人中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相互参股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原件于2008年2月18日~2月22日(节假日除外)8:30~11:00、14: 00~16:30(北京时间) 到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定海办事处(舟山定海人民南路150号)购买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图纸,收取押金1000元,归还图纸后退还押金。
5、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了一册《参考资料》,投标人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免费取得一份复印件,如有需要,还可查阅详细的勘察资料。
6、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2月22日8:30 (北京时间),地点: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集中;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2月22日14:00 (北京时间),地点: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10: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电汇形式。
帐户名称: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舟山市分行金塘支行;
帐 号:19-406001040001222。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
邮 编:316032
传 真:0580-8052900
电 话:0580-8261521 8052925 8052958
联系人:程致高 陈岱杰
招标人: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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