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报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和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及早谋划和适时开展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尽快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工农业生产布局和建设标准。举全国之力多渠道筹集灾后重建资金。中央财政今年先安排700亿元,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明后年继续作相应安排。
5月22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温家宝重返四川地震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温家宝指出,当前受灾群众安置是最紧迫任务,首先要解决住的问题,如果说前一阶段任务重大、紧迫,那么这一阶段的任务更为艰巨、繁重。温家宝听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对于3个月援建灾区100万套过渡安置房的汇报,指出要加快进度,早日解决灾区人民住的问题。
5月22日,在四川安县花荄镇过渡房开工现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卫表示,由全国各省市建筑队伍建设的首批25万套过渡房将在1个月内完工。同时,沿用多年的国家房屋抗震标准也会提高,以增强今后新建房屋的抗震能力。目前已有数百位专家在研究讨论新的房屋抗震标准。
“在总结了四川地震的经验教训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会对后期建设的过渡安置房的抗震能力进行监测。震区新建的房屋在地震中的损失较小,说明我国近年来的住宅建设水平正在提高。”黄卫说,和受灾群众的原住房相比,过渡安置房的人均居住面积肯定会小一些。为了保证受灾群众在雨季到来前住进过渡房,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已派出3组专家兵分6路,配合当地政府实地勘察过渡房选址,加快灾区过渡房建设速度。
据介绍,建设部发起了在全国组织援助四川100万套过渡安置房行动。建设部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国建设系统援建过渡安置房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建设四川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的通知》等文件,对有关省市下达了援建过渡安置房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建设进度、建设标准和要求。全国19个省市对口支援,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各负责建设8万套,浙江、山东、河北、河南、湖北各负责建设6万套,重庆、安徽、福建、湖南、江西、山西、辽宁各负责建设4万套,陕西、云南各负责建设1万套,共计100万套,可解决约400万人临时住房问题。
建设部明确了安置房分三期完成:第一期25万套,6月30日前完成(阿坝2万套,绵阳7万套,广元2万套,德阳7万套,成都6万套,雅安1万套);第二期37万套,7月20日前完成;第三期38万套,8月10日前完成。目前北京、天津、广东等10省市已派出工作组到四川商谈援建事宜,陆续进入灾区现场开始安装。
目前,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已派出近100名专家,分赴重灾区指导各地安置规划选址工作。重灾区各市(州)、县(市、区)是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本地区受灾情况,尽快落实安置房建设布局选点、场地平整、水电气路等设施配套接入。四川省建设厅已拟定了《地震灾区安置房规划导则》。
过渡安置住房建设以绵阳、德阳、成都、阿坝、广元、雅安等6个市(州)为基本责任区划,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本市(州)重灾区过渡安置住房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在建设要求方面,房屋类型为采用彩钢夹芯板轻体装配房、轻钢龙骨无机类板材装配房两种形式。因地制宜,采用单层双拼或联排组合等布局形式。建设标准为每套20平方米左右,满足基本居住需要;轻钢结构,符合抗震要求;采用保温隔热、防火墙体材料,可回收,符合环保要求;保证质量,确保3年至5年使用期。安置房的生产、运输和安装由援建省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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