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共同寻找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措施,共同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次序
按照国际惯例及国际通行的做法,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要从定价方法改革着手,同时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必须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从项目的可研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到项目的竣工结算都要对各种信息进行动态分析,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合同双方合法的经济利益。
对现有定价方法的改革
现行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基本上还是沿用前苏联的定价模式,它由政府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概预算定额、工料机预算价格、费率标准等文件来编制工程概预算,确定工程造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再以这种定价方法就行不通了,我们的企业是建筑产品的生产者,理应由企业自行定价。执行法定价以来出现的工程造价计价不合理、利润率太低的状况,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定价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
我们从现阶段的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到,建筑施工企业不再是单一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一些合资的、乡镇的、私营的建筑企业不断涌现,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但竞争应是公正的和公平的,而法定价(费率标准等)影响了公正和公平的竞争。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为业主的单边市场,一些外资、合资、私营业主甚至有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工程发包时常常是自主定价或者是压价发包,法定价已变为由市场决定的商定价、议标价、中标价。这些定价往往与政府颁发的法定文件(定额预算价)计算出来的法定价相差甚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定价只是限制了施工企业的“自主权”,而建设单位(业主)却不受法定价的约束,这实际上己冲击了法定价的地位。因此,实行造价的动态管理,当务之急应该改变现有的定价方法。
“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是动态管理的基础
法定价在现实的定价中已逐渐由法定性变为指导性,定额是法定价的根本。定额虽然逐渐失去它的法定地位,但定额在现行的计价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它仍然是计价的依据和基础,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造价的动态管理仍然离不开定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经济还需要定额作指导。但定额必须改革,应实行“量”、“价”分离,将目前的定额消耗量与定额基价分开。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定额只作为严格控制工程消耗量的标准,对定额基价实行动态管理,变计划价格为指导价格,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与国际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国际惯例接轨。定额要进一步综合简化,合并同类项,取消一些过时的项目,同时增加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而产生的新定额子目,以适应建筑市场的动态变化。
“控制量”就是在规范、设计和质量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控制住定额的消耗量。消耗量是确定工程造价最重要的因素和基础,只有把它控制住,才有可能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量”也包括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指导价”就是价格放开后,政府不再直接定价,转向定期公布价格信息,预测价格变化系数,颁布各类价格指数等办法来指导市场行为。以此引导企业自主定价。企业是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是生产者,理应有权确定自己的效益目标和经营策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权根据市场信息和经营管理状况自主定价。价是动态的,价应该随行就市,价格要能及时反映市场信息。
“竞争费”就是费率定额标准可以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市场的竞争策略需要而自主确定,政府主管部门可制定按工程类别取费的标准,供合同双方参考使用,引导企业进行公正、公平、良性的市场竞争。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对施工企业来说,竞争是必然的,关键是我们能否在竞争中站稳脚跟,拿出合理的投标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的条件之一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进行招标,且遵循“合理低标”的原则,其实质是接近无标底招标,因为标底对评标起不到约束和控制作用,但是标底要有两个明确的数据,即标底和成本。
编制标书和编制标底不同,编制标书要充分体现出市场形成价格的动态性和竞争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进行招标,对投标人来讲,工作量是减少了,因为不必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计算工程量,但增大了操作的难度。报价高了,则失去中标的机会;报价低了,则减少或失去了利润,而利润又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报价要掌握一个“度”,就是企业既能中标,又能保证有一定比例的利润。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招投标中,还是采用工料单价法为宜,因为这种方法有以下两方面优点:
各项费用一目了然。
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其中“工程直接费”可以理解定额中的直接费。一言蔽之,就是大综合,不像以往定额计价那样 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价差表,很可能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表中才知道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各项费用就一目了然了。
报价便于调整。
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并逐渐推行最低投标中标法从而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如果企业凭借自己雄厚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施工工艺,合理组织施工是可以降低成本及增加利润的。因此,在定额规定的间接费率和利润率的基础上,可以适当下调其费率,如此既保证了利润,又增加了竞争力。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几个环节
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不仅仅是对设备、材料价格动态因素、人工价格动态因素、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变更动态因素、隐蔽工程的动态因素等的动态管理,而且要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根据概算估价指标和造价指数等价格信息,合理确定投资规模,要对各种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予以全面的考虑。可行性研究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
1、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
2、建设地区的选择。
3、建设地点(厂址)的选择。
4、项目的经济规模。
5、工艺评选。
6、设备选用。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常有一些不顾客观规律,忽视对项目可研过程中的经济评价,导致提高成本、降低效率,影响项目应有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建设地区的选择,有一个基本原则,即靠近原料、燃料和消费地的原则。这样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可避免原料、燃料和成品的远途运输,减少费用,降低成本;可缩短运输距离,减少流通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有利于企业经营。
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设计是在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的实施进行全面的安排,也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规划的过程。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能使项目建设缩短工期、节省投资、提高效益。
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而这1%以下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却占75%以上。因为对于一般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选用占工程成本50%以上,而在设计阶段建筑形式、结构类别、设备和材料的选用已经确定,在建设后期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小(10%以下)。
由此可见,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至关重要。在合理确定项目投资后,应提倡实行限额指标设计,要按项目投资中的工程成本额进行设计,不能占用预备费(不可预见费等),否则设计就成了超额设计。设计时,要留有余地,要根据设计图纸及时编制出项目投资概算,为设计施工图纸的审定和设计修改提供价格依据,要认真研究影响工程投资的各种动态因素。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按定额认真计算工程量和工料机的消耗量,并根据市场的价格信息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合理的自主定价。造价管理部门、建行、咨询公司等要为建设单位认真审核施工企业的预算报价,及时对设计变更内容编制修改补充预算,进行价格核定和办理签证,把握好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的各种动态因素。
工程项目竣工后,要严把工程结算关,注意搜集和整理好结算资料,要认真审核工程量和套价取费。据测算,某地区目前的材料费约占工程造价的65%,其中材料价差(本地材料预算价对比定额材料预算价)约占工程造价的12%。因此,认真确定材料价格和材料价差的调整,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几项措施
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是一项融政策性和技术性为一体的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有效进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必须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一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如计划立项、设计施工、招息、各种类型的工料机消耗量、材料价格指数和造价指数,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也可提高工作效率。
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资料、数据库,对各种工程类型的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分析和研究,制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确定先进合理的定额工料机消耗量,为定额的改革提供可靠、准确的数据。
地方主管部门要坚持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包括设备、材料、人工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造价指数等,以指导企业自主定价。
积极推广和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科学管理,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种定额软件和工程量计算软件,利用计算机建立各种数据库,包括工料机的价格信息库。
要大力加强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领导,要重视培养大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造价管理人才,定期举办专业业务培训班,积极开展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学术活动,不断提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造价管理水平。标投标、工程造价等方面的管理法规。
在建筑市场越来越开放的今天,利弊已初见端倪,随着在政府政策性的调整,宏观调控的指导和个地方主管部门的支持,建筑企业必将有一个更加优越的发展环境。而在企业内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重视和完善将全面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水平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惟一的出路就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严格控制工程成本让企业与国际接轨,全面掌握市场动态信息,加强动态管理。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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