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将货币资金列为流动资产的首项。相关会计制度均规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时,将报告日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余额相加后填列,因此不同程度存在不足之处。文章就该填报方法的不足之处进行讨论。 【关键词】货币资金;建筑施工企业,货币资金编报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6)04-0121-01
货币资金是所有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也是企业及时支付的手段。所以,在现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将其列为流动资产的首项。而且相关会计制度均规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时,将报告日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余额相加后填列。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就会发现如此填报尚有不足之处。尤其是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在现在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具体但又普遍的问题,如果仍采用上述的办法编制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就无法真实的反映企业实际的、可以动用的货币资金,尤其是无法真实的反映企业流动资产的流动性,给报表阅读者造成一种虚假的流动资产及及时支付能力的信息。现就该问题商榷讨论如下: 一、从理论上讲,货币资金属于企业的资产 而就资产来讲,无论会计制度还是教科书都将其定义为:“资产是企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而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不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根据其变现或耗用的时间长短及流动性的强弱在资产负债表中从上到下列示,而货币资金位列其首。这就表示货币资金反映的内容流动性非常强。至少在一年内或不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可以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动用,作为支付手段解决企业资金的燃眉之急。而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有些经济事项,如果按文中前部分所提方法处理并填列,就无法体现作为流动资产的货币资金的流动资产的特性,也无法体现货币资金作为及时支付手段的特性。 二、作为建筑施工企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在其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也越来越和世界接轨,在工程的发包和建筑施工过程中不断吸收和采用西方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比如:所有的工程均采用招标的形式进行;为保证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需要办理预付工程款保函及履约保函等。在实际过程中,办理各种各样的保函,由于一旦出现文本中规定的错误,就必须由出具保函的银行在接到业主的书面通知之后无条件的支付保函所规定的赔偿款。而不管申请出具保函的企业自身有无资金支付。所以,在办理保函的过程中银行要求企业要缴纳规定比例的保证金。而在保证金要由企业转至银行规定的以企业名义开设的保证金专户,在保函的保证期限未满之前是不允许动用的。而保函保证期根据具体的保函种类又有所不同。有的甚至超过一年,这就要视具体工程的施工期限为准。例如:出具工程履约保函的承保金额,一般按工程承包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相应的办理保函时按比例交纳的保证金有时不仅数额巨大,且保证期限亦较长,有时甚至达到几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笔资金虽然仍属企业所有,但其却在长时间内受到限制无法动用。可见如果将这种性质的资金列至货币资金项目编报,是不合适的,无法反映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及货币资金的及时支付性,显然不妥。如果该笔资金数额巨大,就更容易给报表阅读者以虚假的信息和理解,从而做出错误的决策。
三、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讲 作为分析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种: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作为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反映指标,都与流动资产息息相关。可见,作为流动资产首项的货币资金对其的影响就更为重要。尤其是速动比率关键在于速动资产的计算。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预付帐款-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 可见,作为速动资产主要部分的货币资金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是有重要影响。显见,向上述所分析货币资金反映、编报的不实,势必影响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反映。给企业的筹资及相关活动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从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来讲 会计信息最基础、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真实性原则。要求反映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如实地反映企业真实的业务状况,便于相关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阅读并做出相关的判断和决策。而从上述分析显然可见,建筑施工企业货币资金的编报不符合此要求。 五、结语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虽然可以将类似上述的保证金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列示,但应在货币资金项目下增列一行:其中使用严重受限并超过一年的存款。或在会计报表附注及说明中做出专门的说明。这样不仅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而且也不至于让阅读者有虚假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企业也从而反映了其关于货币资金的真实情况,更符合会计准则中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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