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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 |||||
随着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工程施工单位越来越重视工程索赔工作,本人主持并参加了“中环线西环段"工程决算工作,本文根据“中环线西环段"工程索赔运作过程,简单介绍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一、工程概况: 中环线西环段起于武汉经济开发区汪家嘴(升官渡立交),经老汉沙公路,在黄金口跨汉江(黄金口~沙嘴),然后在额头湾接107国道,接北环线,全长11.4km。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2处,跨江大桥1座,中小桥12座,箱通2道,防汛闸口2道;工程于1998年1月18日开工,2002年7月6日竣工。合同段内共有路基填方150万立方米,沥青路面24万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35967万元。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们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工程索赔原则: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标段(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必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大致了解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①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如果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索赔。 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江汉五桥汉阳岸合同段1998年5月13日~18日,洪水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们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③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增加工程项目或工程量等。 ④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 ⑤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⑥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⑦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同期记录: ①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每天做好同期记录,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保持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②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③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④最终索赔报告: A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B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得不到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四、索赔的管理: ①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②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③ 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五、索赔存在的误区: 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①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②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③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④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六、结语: 随着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 李小生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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