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颁布的《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暂行办法》将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全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将对13种车辆亮出“红灯”。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暂行办法》酝酿已久,几经修改后于今年9月26日正式颁布。《办法》对我省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服务、收费、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从11月1日起,非机动车、拖拉机、履带车、铁轮车、电瓶车、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摩托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汽车、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汽车、超载的汽车等13种车辆将被禁止驶入省内高速公路。据了解,禁止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这些车辆阻道、损路、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办法》还指出,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交通管理也急需向现代化、科技化、智能化转变,在此条件下,科技强警成为创建一流交管队伍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我省交警队伍建设的方向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