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车整治日益受到市民关注。昨天,记者专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孙宁,获悉,今年将出台新的有力法规,来重拳整治南京的渣土车。
随着南京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南京近年来一年开工的工地在3000个左右,出土石方达500万方,经统计,仅江南八区就有渣土运输车3000辆左右,由于敞开超载运输,这些车辆沿途抛洒滴漏,污染环境,对南京的环保、空气质量造成不良的影响。
孙宁说,为了整治渣土车,开始采取了四个方法,一个是从城管单独执法,变为交警、城市警察、环卫、交通和建工局联合执法;同时由市局和各区结合进行属地化管理,执法也从发现污染上路查处,转变为事前防范,从源头管起,要求工地必须配备清洗设施,在渣土车出门前清洗其车身和车轮,不带泥上路。
2003年6月,城管部门又和环保局、交管局、建委、质监局等单位联合、由市政府转发《绕城公路以内密闭运输规定》,对绕城公路以内跑的渣土车进行密闭改装,没有经过密闭的,2004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否则将给予处罚。同时以招投标方式,委托三家车辆改装厂进行改装,并给予先行密闭的车辆一定的补贴。这样到2004年初,2600辆渣土车改造完成,占渣土车总量的85%。剩下的少数几百辆“顽抗”的渣土车,市城管局则和交警、城警、环卫等部门联动,去年一年在江南八区进行了16次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章车辆4000多辆次,从严从重从快地查处了敞运抛洒、乱倒行为。对土场、黑土场整治的展开,管好土场、工地和运输线这“两地一线”,使渣土车的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多项措施的出台使渣土车的违规运输情况得到很大改善,但还存在着一些违规行为,大街上出现了密闭的渣土车照样超载,用来密闭的盖子被顶成“山形”,一路照样抛洒。对这些新出现的情况,今年市有关部门出台了新的法规来加强管理。今年3月1日《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就将施行,对工地防止环境污染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要求施工现场的进出口设置清理设施,清洗进出的车辆,净车出厂,设置的冲洗台长不得少于6米、宽不得少于4米。为了防止扬尘,主城、新市区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现场搅拌石灰土和二灰结石。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实施全密闭运输,运输途中不得抛洒滴漏及车轮带泥污染道路,同时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要按照市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清运处置,不得私自倾倒。没有按照规定全密闭运输的,可罚款200到3000元,造成道路污染的,根据相关法规另外再进行处罚。
除此以外,还将出台渣土管理信用警示办法,对违法者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比如没有全密闭运输,车轮带泥,偷倒等行为,进行阶梯式的警告,分白色、黄色和红色三种,一年中警示次数累计到一定数量就要将其抄送到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招标办、工商局等单位,在招标中取消其资格。比如,伪造准运证、偷倒渣土5车次以上,污染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情节很恶劣的,将给予红色警告,一年两次以上就进行抄送,建议列为不诚信单位,6个月内不给办理准运证。
孙局长说,今年13个区县将分别成立工地环境渣土专项整治组,每个区专门成立一个机构对全市各类工地进行严管重罚,3月1日到10月底,将进行7个月的工地环境整治,从以前的“找源头”、“跟踪”、“伏击”发展到“堵门查”。与此同时,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也有详细的规定,《江苏省市容环境处罚条例》给11个区执法市容人员处理渣土抛洒滴漏的量计进行详细规定,保证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