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公路景观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部分。自然景观,主要是指天然形成的地形、地貌和地物,如平原、山区、草原、森林、大海、沼泽地等景物。这些景物恰恰又是单元生态系统,故又称生态景观。人文景观,是指人类为满足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的各种建筑物、交通设施、城镇、村落、庙宇等社会文化艺术景物。公路景观设计是指公路线形及其构造物应有美观的造型,与周围环境充分协调,从而构成优美的自然画面。然而任何一条公路的修建,从选线、勘测设计、土石方开采到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难免对沿线自然和人文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以最小影响,达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使各种景观和公路工程结构物达到有限的协调,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与此同时,在公路修建的全过程中,应把建立新的公路交通景观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任务。
工业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公路环境美化、绿化和景观设计,如1965年,美国制订了《公路美化规定》;1976年,日本制订了《公路绿化技术基准》;1975年,原苏联制订了《公路建筑和景观设计规范》等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和施工规范中,都有关于公路景观设计方面的技术规定。
2 公路景观设计的基本思路
高等级公路车速高,通行能力大,行车道较多,设有中央分隔带,采用立体交叉,控制出入,同时具有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所以做好高等级公路的景观设计,结合自然、经济条件及公路与通过地区的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公路景观设计应力争使自然景观与公路工程结构物达到有限的协调,建立起新的完整的公路景观系统。所以,公路景观设计应从使用者的视觉、心理出发研究公路的功能、美观及经济的一致性,同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2.1通视
要求路线各组成部分的空间位置配合协调,使司乘人员感到线形流畅、清晰、行驶舒适安全。
2.2导向
建立一个区域性的视觉系统,使司机在视觉所及的范围内,能预见到公路方向和路况的变化,并能及时采取安全的行驶措施。
2.3协调
使公路线形及沿线设施与沿途空间景观环境相协调。
2.4绿化
利用绿化来补充和改善沿线景观。
公路景观包括路线和行车道,各种桥梁和沿线建筑,路侧和中央分隔带绿化,装饰和其它设施等,公路景观应形成统一的建筑群体,在保证全路统一建筑风格的同时,不同路段上的景观还应具有各自的特色。
3 公路景观设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选线应全面考虑环境要素
公路选线、定线时,应注意路线及其结构物的所有设计要素,要尽可能与地形地貌相吻合,土石方的开采量要尽量做到最少,同时要尽可能减少对自然风景的破坏,避开受保护的景观空间,如风景旅游点、温泉疗养区、文物保护区等。对生态景观空间(河流、小溪、森林、沼泽地)和视觉观空间(村落、集镇等建筑群体),要避免割断它们之间的联系,如果无法避免,也应在设计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如果公路里程较长,不能作为一个景观单元设计时,应将它划分成几个独立的路段,即建筑小区,使各小区既与公路整体风格互相呼应,又各自具有明显的特色。每个建筑小区内应有主导建筑,建筑小区的长度,应根据设计车速和公路的等级选定,一般与正常车速在3~5分钟内所走的距离相一致。
在景观设计时对公路沿线主体建筑风格、路线要素的尺寸、主要转弯点的位置以及景观的装饰和绿化栽植的充实,都应在野外测量工作之前拟定,并将其记入测量工作任务单上。同时,要根据地形图,航测照片,技术、经济评估资料及实地踏勘资料, 定出建筑小区的理想界限和所要设计的内容。
在进行勘测工作时,应明确每个建筑小区和路线各要素的风格。每个建筑小区应有总的背景(可利用绿化方法建立)和主导建筑。如果在设计中拟将公路沿线的乔木保留下来作为主导建筑,应该编制保留树木的明细表。
初步设计阶段应全面考虑路线经过地区的自然条件,占地面积(其中包括农业、林业和疗养区的使用面);路线线形和横断面造型,同时应考虑施工中包括侧向取土坑、垃圾和废料堆场以及水工结构物等景观造型措施要相互协调,并注意保护沿线的自然风貌,花草种植和其它协调措施的创造出应符合通视、导向、协调和绿化四项景观基本要求。
3.2公路景观造型
公路路线及其结构物景观造型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公路对自然风景的影响,使新建的公路能与原有景观融为一体,以便形成新的公路交通景观系统。公路景观造型包括路线和断面造型、交叉口造型、构造物造型及沿途交通服务性设施造型等。
3.2.1路线空间造型
公路线形是由平、竖曲线与平、纵面上的直线和缓和曲线及圆形曲线组成,即所谓三维空间曲线。随着高速公路的出现,司机对距离远近的判断,很少用几米或几公里作为尺度进行判断,如北京至天津,司机往往不用多少公里,而用多少小时作为达到的标准进行判断。这就在路线空间概念中,除三维曲线以外需引入“时间”概念,成为四维空间理论。所以路线造型设计,不仅要有宽度、高度和长度等几何要素,还要有时间要素。譬如在确定公路直线段长短的界限时,必须考虑时间和车速的关系。因为汽车司机在高速行驶中,随着时间的消逝,视线从近视点转到远视点,从在路上注视转移到了望路外风景,这种转移,会影响司机注意力的集中程度。同样道理,由于车速高,瞬时变化太多,容易使司机产生判断错误,这样,在路线设计时,如果直线段过长或直线段过短,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汽车司机一般是在距路面只有1m左右的驾驶室看公路的,同时司机要连续不断地变换着行驶方向,所以司机很少去察看较远距离以外的路况,根据这个特点,我们在路线空间造型时,应考虑公路线形的顺畅、连续和可预知性。
公路设计者将曲线引入公路路线造型,最初是从地形和工程上的要求来考虑的,例如考虑土石方量、路线长度和造价等,而很少从美学、舒适和安全等因素来考虑。近年来,由于高速公路和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人们才意识到用美学原理设计和铺设路线的重要性。如直线与曲线的组合,可以克服单调、呆板引起的疲劳和注意力的不集中。所以给司机和游客提供引入入胜的景物,创造令人满意外观优美的线形是很重要的,这不仅能使司机保持警觉和兴奋,而且也使游客心旷神怡,得到美的享受。为此,设计者一定要注意开拓路外景观,尽量利用路前、路旁有趣而多样的景致,并有计划地提供一些视轴、视点和诱导视线的景物。
3.2.2路基立面和断面造型
造型的重点是路基边坡(也包括纵向坡),目的是使路基尽量与自然地形、现有地带的地貌相适应,与沿线的植被绿化相协调。
3.2.3交叉口造型
任何情况下,交叉口造型都不能影响交叉口的明显性。但是,如果交叉口布置合理并适当绿化,反而可以提高对交叉口的识别能力。为节约用地和获得良好的地面结构造型效果,优化交叉口(包括匝道、升坡和匝道内的面积)的造型对创造交叉口视觉景观意义重大。
3.2.4结构物景观造型
造型的主要对象为挡土墙、防噪声设施、桥梁等,在设计时应仔细考虑其造型要与周围环境充分协调。比如一座设计较好的桥梁,不仅要有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外形和比例,而且要有新颖、优美的格式,简洁明、朴素大方的线条,强度牢固、基础稳定的结构并有强烈的时代感和风土气息。同时在保证桥梁实用和自身美的设计过程中,还要考虑与路线及其他结构物的造型充分协调。
3.2.5服务性设施造型
沿线服务性设施,大多是商业性的建筑物,如餐馆、旅店、购物场所、加油站、汽车修理店收费站和交通控制中心等。这些建筑物的造型设计不仅在结构尺寸、形状、色彩上要考虑对称均衡、协调和和谐,而且与路线结构物之间,彼此都要前后呼应,整齐统一,给人以美的享受。特别是路旁交通标志牌,如果布置不当最容易引起视觉污染。因此,它们的形状、大小、高矮以及色彩等,即要鲜明醒目、振奋活跃,又要和谐不刺眼。
路旁建筑物的景观设计,对于高等级公路要求较高,对其他道路的环境美化和景观设计
主要靠路旁绿化,路肩、边坡整修等植被措施来实现。
4. 高等级公路的景观设计
4.1公路线形及其构造物
公路线形及其构造物设计时应能诱导司乘人员的视线并应满足视觉景观的要求。公路路线应尽可能与地形、地貌相吻合,几何设计时平、纵、横各要求应很好配合,以避免造成空间线形扭曲、暗凹、跳跃等景观缺陷。同时在条件允许时,应尽量采用分离式路基,以减少纵横断对自然和景观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公路交叉口设计时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分汇流的出入口应易于分辨,并通过标志、标线、绿化栽植等进行视线诱导。互通式立交出口减速车道宜没置于上坡路段,入口加速车道应设置于下坡路段,立交匝道内可绿化部分应进行绿化设计。上跨主要公路的立交桥、天桥等跨线构造物应保证桥下净空要求。各种构造物的结构、造型、材料均应与当地自然和人文景观条件相适应。
4.2充分利用公路通过地带附近的景观空间
公路选线应合理确定与风景区的距离,避免分隔生态景观空间或视觉景观空间。公路必须穿越森林、果园、绿地时,应以曲线通过,避免以直线线形切割和贯通森林。应当充分利用沿途孤立大树、独立山丘、瀑布、古建筑等独立景观点作为主导建筑进行景观设计。当公路绕避或独立景观点时,宜将景观置于曲线内侧。旅游公路越岭线的垭口处,除应有广阔的视野外,还可根据当地条件,设置适当的观景台。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宜设置于海滨、湖滨、风景名胜区附近,其型式选择应有利于了望风景。
4.3公路所形成的带状景观应与沿途空间景观环境相协调
对山区公路应避免大填大挖破坏自然景观。如挖方深度较大时,宜进行路堑与隧道方案的比选论证,可能引起灾害的路段宜采用隧道方案。路线通过山间谷地、路基高度较大时,应综合考虑填筑路基时对谷地通风、日照等原有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应进行高路堤方案与高架桥方案的比选论证。公路通过森林区时应做好路基断面设计,应尽量避 免设置深挖路堑式断面,应力求拓宽双幅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并尽可能保留中央分隔带位置原有林木。公路通过平原、水网区时应合理确定路基高度,沿线村庄稀疏、横向干扰少时,宜采用以低路基方案通过所经区域,确定公路桥位时应考虑保留有价值的岸边植物。公路沿途有影响到司机视线、嗅觉的烟尘、刺激性气体发生源时,路线应布设于发生源的上风向。公路构造物及沿线设施的风格、色彩、造型应考虑景观效果,对乡村地区而言在满足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宜简洁、明快,城镇附近、风景游览区附近的公路构造物及沿线设施应与周围环境一致,做到美观大方,并应注意与地域民族特征及生活习俗协调统一。
4.4景观设计应防止造成视觉污染
公路用地范围内,除收费站、服务区外,一般不宜设置广告牌、宣传栏等。除标线、标志、护栏等按规定涂覆色彩外,一般不宜涂特别刺眼的色彩。公路雕塑小品的设置应注意色彩、造型,并不得妨碍视线。公路除起、终点或大型构造物位置外,一般不宜设置小品,较宽的中央分隔带上设置小品应以单体为宜。公路沿线纳污设施、工业废弃堆弃点等影响视觉景观的位置在景观设计时应通过公路绿化或工程措施予以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