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丽温高速公路、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07年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已列入公司2007年度养护计划,现决定对金丽温高速公路、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07年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设一个合同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工作内容为增设标志标线,工程造价约350万元。
2、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且具有高速公路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2007年6月20日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丽水市花园路422号兴业大厦11楼)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14: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美达丽阳国际商务中心11楼会议室)。
5、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伍万元的投标担保金,招标人户名: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帐号:1202021109900089320。
6、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出席。
联系人:吴先生
1、本次招标设一个合同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工作内容为增设标志标线,工程造价约350万元。
2、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且具有高速公路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2007年6月20日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丽水市花园路422号兴业大厦11楼)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14: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美达丽阳国际商务中心11楼会议室)。
5、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伍万元的投标担保金,招标人户名: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帐号:1202021109900089320。
6、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出席。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78-2359566 、13735918799
邮 编:323000
邮 编:323000
传 真:0578-2359566
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