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营山县黄渡镇渡口改桥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
所属行业:道路桥梁 截止时间:2007-06-22 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营山县黄渡镇渡口改桥工程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营发改发(2007)51号”文核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营山县地方海事处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了工程招标的准备工作,具备工程招标的条件和相应的资金。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营山县黄渡镇渡口改桥工程。
2、建设规模:新建中型桥两座及附属设施(不含两桥之间的联接道路),其中景阳桥长87.5米,兰武桥长94.5米,引道总长90米。
3、建设地点:营山县黄渡镇。
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不含两桥间的联结道路)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共一个标段。
5、工程概算:总投资315万元。
6、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补助和地方配套。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资质,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能提供2000年至今两个及以上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
4、最近5年内(2002年至今)有两个及以上已完工同类桥梁工程业绩。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单位须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经理证书(道桥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经办人身份证;(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报名单位在报名时还应提供:
(1)同类业绩的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和县及县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并提供该项目业主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出具近一个月内5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并提供该银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报名所要求的所有证书、文件等均需交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银行存款证明须提供原件),省外企业须符合《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要求方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2007年6月18日-2007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营山县交通局建管股(营山县朗池镇翠屏路42号)。
六、招标文件的发放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清单及其他技术资料由业主提供。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山县地方海事处
办公地点: 营山县朗池镇翠屏路42号
联 系 人: 杨晶晶
电 话: 0817-8078489
传 真: 0817-8233260
招标代理人: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10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028-66924971 13056668079
传 真: 028-8513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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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引用 Guest (2007-10-30 12:53:55, 评分: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