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项目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量见“投标须知”附件1-工程说明。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资质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养护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
有3年以上绿化施工或养护经验;近2年内承担的施工或养护工程项目合同不低于50万元。
3.3 人员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技师以上职称;
3.4 必备机械
喷雾器1台、割草机2台、洒水车1辆、运输车1辆、巡查车(轿车)1辆
3.5 信誉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17日至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和(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准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到招标人处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送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为2007年6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请在该截至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密封送交至招标人驻地,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6、本招标项目不召开标前会,也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7、招标人定于2007年6月26日10时在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
8、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投标人应在2007年6月25日11: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担保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招标人开户银行:湖州市工商银行,帐号:120521000901700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