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5111022553 所属地区:乐山市
项目名称: 井研县高滩至卫家坳公路路面改建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道路桥梁 截止时间:2007-06-26 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1、井研县交通实业开发公司的井研县高滩至卫家坳公路路面改建工程,已经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发改政策[2007]324号)核准招标事宜。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招标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该工程全长2.8公里,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4.5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表达的全部施工内容。
2.2工程投资:人民币约230万元。
2.3资金来源:省上按县通乡油路标准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2.4建设地点:井研县高滩至卫家坳。
2.5要求工期:240日历天(不扣除节、假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在本单位参加社保。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采取压证施工。
投标人近五年承担类似工程三个以上,不少于10公里公路工程业绩。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从四川省井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井研县研城镇建设路7号三楼)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时间为2007年6月20日至2007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应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还);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还);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还);
④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者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申请人的资料获取者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
⑤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还);
⑥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料者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还)。
⑦外省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还)。
7、获取招标文件每套150元,售后不退。图纸和资料费另计。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四川省井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井研县研城镇建设路7号三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井研县交通实业开发公司
办公地址:井研县研城镇西门街27号
联 系 人:周秀琼
联系电话:0833-3722280
传 真:0833-372228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3号交大智能小区锦西五楼
联 系 人:胡丽群
联系电话:028-86385711
传 真:028-8638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