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至茂(名)线陕西境内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境内,路线起自旬阳小河,止于安康(尹家营),路线总长约57.522公里。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双向四车道。本工程项目已列入2005年陕西省交通厅公路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法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项目执行机构为小康建设项目管理处。现对该项目范围内2.432公里主线及8.288公里匝道的安康枢纽立交路基、桥梁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资审。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安康枢纽立交位于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尹家营,为包茂高速公路与十天高速公路的枢纽交叉,起点为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五里高架桥,终点与安康至毛坝高速公路起点的月河大桥相接;十天高速公路与建民至尹家营六车道路基段相接。主要控制点有五里镇尹家营、江家店。
本次工程招标路段安康枢纽立交主线全长2.432公里,匝道全长8.288公里, 立交型式采用半定向Y型+单喇叭立交。计划工期15个月。
本次招标路段沿线大型构造物的设置及主要工程数量见下表: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工程数量 |
1 | 主线 | 公里 | 2.432 |
2 | 匝道 | 公里 | 8.288 |
3 | 占地 | 公里 | 579.39 |
4 | 土方 | 立方米 | 675339 |
5 | 排水工程 | 立方米 | 3274.51 |
6 | 防护工程 | 立方米 | 10922.53 |
7 | 主线桥 | 米/座 | 855.12/3 |
8 | 匝道桥 | 米/座 | 1750.21/7 |
9 | 涵洞 | 米/道 | 659.86/22 |
10 | 通道 | 米/道 | 77.65/2 |
11 | 平交 | 处 | 1 |
12 | 其它工程(改渠) | 米 | 975.24 |
注:表中工程数量仅供参考
(2)技术标准:双向四(六、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80km/h。
3、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由交通部补助和国内银行贷款。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的安康枢纽立交工程共1个标段。
5、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6、其他规定
6.1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期间将随时对申请人填报的人员、设备、业绩、信誉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招标人取消申请人的资审资格,将申请人的违规记录上报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并在陕西省公开通报,请申请人如实、客观填报申请信息。
6.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须提交人民币150万元的投标担保和300万元的信誉担保。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书前,将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以现金担保的形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其担保视为无效。未中标人的担保将在投标有效期满14天内予以退还。
6.3 本次资格预审拒绝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资格预审。
6.4本工程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形式,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工程数量及工程概况等仅供申请人对本项目了解参考。
6.5投标人一旦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必须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及履约诚信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合同总价的10%、5%,其中履约担保中5%为现金担保,另外5%为地市级以上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按照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履约担保格式出具的银行担保保函;履约诚信担保为现金担保。同时应出具上述规格银行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开工预付款保函。
7、一个申请人,可对本项目委托一个唯一合法的代理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且只能提出一次资格预审申请,如有重复申请招标人将有权单方面取消申请人的预审申请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本工程资格预审和招标的过程中,不得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有兴趣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07年7月2日至7月6日期间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代表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以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并带复印件各1份)到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1520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9、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 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16日17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此之前由专人将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达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邮寄及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10、招标人通信地址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
项目执行机构: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小康建设管理处 |
邮 编:725000 |
联 系 人:李婷婷 |
电 话:0915-3117786 传 真:0915-3117728 029-88422916 029-88422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