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工程项目已由交通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交公路发[2005]107号),并已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所用桥梁伸缩缝进行公开采购及安装招标。
2. 本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国内商业银行贷款、交通部补助及自治区自筹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款额将用于本次招标所列出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本项目路线全长37.0公里,全封闭、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
本次招标分1个合同段,包括全线桥梁所用伸缩缝,共4050.74米。
4.预计供货安装期(下称工期或供货安装期)
2007年5月15日~2007年10月31日
详细供货安装期见供应计划表,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5.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5.1具有5年以上生产桥梁伸缩缝能力的生产厂家,如有意对本项目供应并安装桥梁伸缩缝,可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份于2007年 4月 6日至2007年 4 月 26 日每天9:00~18:00(节假日除外)到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投标人可以退回招标文件,收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5.2 具有桥梁伸缩缝生产厂家的代理资格,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如有意对本项目供应并安装桥梁伸缩缝,可持单位介绍信、本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桥梁伸缩缝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单位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份于2007年 4月 6日至2007年 4 月 26 日每天9:00~18:00(节假日除外)到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投标人可以退回招标文件,收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5.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5.4 一个桥梁伸缩缝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代理商不能和桥梁伸缩缝生产厂家出现在同一个标段中。
6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
7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召开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 2007 年 4 月 9 日15:00时,
地点: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
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4 月26 日15: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单 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邮政编码:750004
地 址: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收费站北侧大楼
电 话:0951-6153946
传 真:0951-6153946
联 系 人:郑先生
9招标人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10 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并可到招标人处查阅详细资料,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11.招标文件编制:
单位:宁夏广成交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东路165号 交通科研服务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盖章)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