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丰俊) 针对近日媒体披露的九江大桥索赔与收费一事,昨日,省政协委员王则楚、孟浩对九江大桥从非经营性变成经营性项目的合法性都提出质疑,认为其中难以排除存在利益关系。王则楚表示,路权在于人民,该不该经营应该是人大说了算,而不是政府。
为何成垄断企业营利项目?
省政协常委王则楚表示,1998年前广东路桥不存在经营性项目,都是政府贷款投资修路。1998年起,才开始分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什么可经营?什么不可以?决定权不在政府,而在人民,该由地方人大来决定。”
王则楚说,公路是姓“公”的,政府用了纳税人的钱,就应该提供公共服务,凭什么变成垄断企业的营利项目?有关部门认为九江大桥的收费是合法的,那我们今天就要来辩一辩它的“合法性”,国道上的桥,凭什么给一家地方高速公路公司来经营?从非经营性说转就转成经营性,谁批准你这么做的?武汉二桥修好后,地方要求将长江大桥转成收费,国家也没答应啊。
孟浩认为,九江大桥之所以变成经营性项目,可能跟旁边的佛开高速有关。如果这边的通行费免了,那边的车自然就会少了,所以干脆都收费。
若非桥断,收费暴利无人知?
“政府没钱,鼓励企业投资修路,也无可厚非。可是,1998年对洛溪桥审计时,它一分钱贷都没还过。没有监督!”王则楚表示,如果不是断桥事故,公众对九江大桥收费情况及其它路桥收费暴利,根本就无从得知。就算是经营性项目,也不该成为一个暴利行业。
王则楚表示,现在路桥收费就像鸦片,一吸就会上瘾,是时候清除这个毒瘤了。
车逐年增,收费标准未下调?
针对相关部门对九江大桥收费的回应,孟浩说,规定经营性路桥收费不得超过25年,应该怎么测算收费标准和年限?车辆在逐年增加,为什么从不见收费标准下调?九江大桥管理方30年经营年限是怎么确定的,省交通厅、物价局是不是该向社会公示?
孟浩对于佛开高速向肇事方索赔两千多万元表示难以理解:两座桥(九江大桥与佛开高速公路桥)挨在一起,又属同一家公司,这条桥断了,车自然只能走另一条桥,高速公司的损失从何说起呢?
孟浩表示,一方面是车辆冒重罚风险拼命超载来躲避路桥费,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另一方面却是垄断企业凭借路桥收费谋取暴利。对九江大桥收费问题应该穷追下去,来改变整个路桥收费系统的不合理现状。
广东尚无高速路提前还贷
省物价局表示:路桥收费标准和年限由政府部门测算
本报讯(记者吴旦颖)针对九江大桥“两年的收费就超过了大桥建设总投入”的质疑,昨天,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能简单地把现在收取的过桥费直接和当初的贷款额度相抵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处高速公路是提前还贷。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路收费包括了偿还贷款、偿还利息、运作费用、维修维护成本等。不能简单地把现在收取的过桥费直接和当初的贷款额度相抵消。有关部门每年都会对路桥的收费情况进行年审,一般到了法定期限才停止收费。至今,因为到期而停止收费的也只有广州洛溪大桥一处。
据悉,路桥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都是有关政府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测算的。作为高速公路企业,同样也有经营策略和风险的考虑,肯定要追求利润,不过收费也要按照规定进行。到了期限,无论是赚还是亏,都要停下来不能继续收取。
如果通过审核了解到该路桥收费已还清贷款,可否下令要求企业停止收费呢?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广东的高速公路建成到现在的时间都不算长,广东现在还没有这个案例。
至于九江大桥到底应该属于政府还贷还是经营性项目,物价部门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这要根据省政府和交通厅此前公布的路桥收费年限来界定,这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的。而且“现在政府部门还没有到需要回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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