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部门责任检讨及失职道歉暂行办法》已经开始实施
上图:梅林关拥堵,导致政府相关部门首次向市民道歉
本报讯 记者金璐报道:深圳政府完善责任检讨及失职道歉制度,规定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向公众道歉。道歉应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深圳主要报纸刊载道歉书等形式。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中获悉,《深圳市政府部门责任检讨及失职道歉暂行办法》已经开始实施,办法规定,道歉应当与纠正错误、健全制度、改进工作、实施问责相结合。
政府失职道歉已有章可循
今年初,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市纪委全会提出“政府部门失职要向市民道歉”,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不久前,《深圳市政府部门责任检讨及失职道歉暂行办法》终获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道歉开始有章可循。
根据暂行办法,政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向公众实施主动、及时和真诚的检讨及道歉,道歉则应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深圳市主要报纸刊载道歉书等形式进行,道歉书应当包括履责不力的原因、整改具体措施及进度安排。
发生重大事故、事件后,负有管理责任的政府部门应当自事故、事件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讨工作,并向本级政府提交专门报告,报告需要说明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包括行政措施是否适当、管理制度是否缺失以及是否疏于内部管理等。存在履责不力情况的,应当剖析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政府履责不利并不能道歉了之。根据办法,政府部门严重失职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政府部门向公众道歉后,未能按承诺期限落实整改措施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同时,发生重大事故、事件后,负有管理责任的政府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责任检讨的,由本级政府或者监察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政府部门应当道歉而未道歉的,由本级政府或者监察机关责令其道歉。
为交通拥堵政府首次道歉
今年1月11日,深圳政府相关部门因为梅林关交通拥堵而首次向广大市民道歉。当天,一份《关于改善梅林关及周边区域交通状况工作告市民书》同时出现在几家深圳媒体上。
《告市民书》由深圳市规划局、深圳市交通局、深圳市公安交警局三个部门共同发布,全文共计2000余字。《告市民书》中说,2006年11月27日,市交警局现场测试表明,梅林关日交通流量为双向26万自然车,这大约相当于每秒钟有三辆车进出。《告市民书》中坦率承认,梅林关的交通拥堵与有关部门交通综合组织协调工作不到位等方面因素有着直接关系,从而导致了“黑色星期一”现象的发生。对此,市政府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整改。
这是深圳政府首次就某一具体区域的交通状况发布的《告市民书》。《告市民书》除了就梅林关交通拥堵的现状与原因、近期改造安排进行详细说明外,还公开表示:“我们向广大市民群众表示深深的歉意,并诚恳接受市民群众的批评。”
市民最担忧只道歉不问责
对于政府履责不利而向市民进行道歉,不少市民有些许担忧。有人提出,政府犯了错误,是不是一声“抱歉”就可以了结问题?有网友表示,百姓更关心的是政府部门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之后,政府怎样处治这些失职的相关人员。所谓在其职谋其事,有许多事情,政府绝对不能用“公开道歉”来代替对相关部人员的处罚,除了“公开道歉”,政府更应该给公众一个“公开交代”。
有市民认为,政府向公众道歉,不能只说一声“对不起”,而应在向公众真诚道歉的同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并请群众监督。只有这种道歉才有分量,才能让群众感到道歉的诚意,从而对“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充满信心。
(编辑:kaiz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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