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安宁~晋宁)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招标结果已通过云南省公路工程招标监督委员会审议。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7号令)规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一、物资采购招标
物资采购招标划分为五个合同包,现公示水泥第一合同包、水泥第二合同包、水泥第三合同包、钢绞线合同包中标候选人。
材料采购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合同包 | 排序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备 注 |
水泥第一合同包 | 1 | 昆明立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水泥第二合同包 | 1 | 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3 | 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水泥第三合同包 | 1 | 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3 | 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钢绞线合同包 | 1 | 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湖南湘辉金属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3 | 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含节假日)以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颁布)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上述单位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监督机构1:云南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号
电 话:0871-5305645 邮编:650031
监督机构2:云南省公路局监察审计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吴井桥环城南路262号
电 话:0871-3516181 邮编:650041
昆明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建设指挥部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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