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澜)成渝高速公路旁九龙坡兰花村小区的58户居民,昨日把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九龙坡区法院。他们认为,成渝高速公路通车后,噪音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总共索赔80万元损失。
最高超标18.5分贝
昨日早上不到9点,小区的居民便来到法院,在第6法庭外等待开庭。他们的房屋分别在17单元、18单元、25单元、26单元、27单元,均朝向成渝高速公路。
开庭后,居民代表、73岁的李富仁老人坐到了原告席上,其它的住户全都坐在旁听席上。李富仁说,成渝高速1995年9月正式通车。通车之后,车辆日夜川流不息,噪音很大,他们一年四季都不敢开窗。
李富仁举证,今年3月26日,他们委托九龙坡区环境监测站,分别在受噪音污染最严重的17单元、18单元、25单元设立了三个噪音监测点。
按照国家标准,小区内的噪音,白天应控制在70分贝以内,夜间控制在55分贝以内。而据噪音监测报告显示:1号监测点白天监测超标5.9分贝,夜间监测超标18分贝;2号监测点白天监测超标1分贝,夜间超标12.9分贝;3号监测点白天超标7.5分贝,夜间超标18.5分贝。
索赔11年半的损失
“我们也有监测,也做过监测报告。”在庭审中,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当庭辩称,他们找过环境监测站做过鉴定,白天噪音基本达标,夜晚超标分贝没有原告监测报告中显示的那么大。
李富仁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所受噪声污染的损失费,每户每月索赔100元,从成渝高速公路正式建成通车之日即1995年9月25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止,总计人民币13800元。经原告统计,58户居民索赔总金额高达80万元。
由于双方在是否存在噪音污染上存在争议,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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