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村道公路路政管理一直是个令人尴尬的问题。我市路政管理部门昨天透露,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了省政府提请的《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议案,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将村道纳入公路管理范围,并确定村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具体实施主体为公路路政部门。该修改决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尤其是村道建设进展飞速,目前共有7000多公里村道公路,极大方便了农民的出行,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村道公路路政处罚和路政许可还缺乏法律依据,责任落实难度较大。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2005年施行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都没有将村道纳入公路管理的范畴,仅将村道的管理规定为“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村际公路的养护与管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徐越 翰榆)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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