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亮记者张维)昨日,陕西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物价、交通部门深入春运现场,加强对春运票价以及涉及春运经营者的各种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集中检查客运车辆明码标价的落实情况,深入春运现场,加强对春运票价以及涉及春运经营者的各种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经营者、收费主体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政策。及时受理旅客的投诉。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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