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超预算、超概算的“顽症”在江苏遇到了克星。江苏省从改革基建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入手,稳步推行省级项目代建制,打破使用单位与建设单位“一体”关系,加强全过程管理,
有效遏制了这一违纪行为。据介绍,在以往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中,由于项目投、建、管、用一体,使用单位就是建设单位,受自身利益驱动,经常会出现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以至严重超出预算、概算,倒逼财政买单的现象。而“代建制”,简单地说就是政府招标建设,建成后交部门使用。2006年至2007年,江苏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订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全面规范实行代建制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对项目支出预算、会计核算、代建费管理、财务决算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为代建制项目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开设省财政代建制项目资金专户,要求将各类资金按工程进度同比例缴入,确保各类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江苏省财政部门通过派驻现场代表,以资金管理为切入口,对省级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并相继出台了《江苏省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操作规程》,以及《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现场代表管理办法》,使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的整个建设实施过程都处于现场代表的监督管理之下。此外,经过精心组织,选好配好项目跟踪审查机构和现场代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取资质好的企业作为定点服务商。
到目前为止,该省财政厅已经选派了34名现场代表,对34个省级重点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项目总投资64.21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6.17亿元,参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近100人次,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10多项。
通过派驻现场代表,加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既抑制建设单位投资膨胀倾向,制止违规行为发生,又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投资效益;弥补管理缺位问题,增强政府投资监管的实效性、科学性。近年来完工的部分项目,项目投资都能控制在概算内,项目组织实施中没有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江苏省级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初见成效。目前,该省南京博物院二期、江苏省美术馆、省老年公寓、省钟山疗养院等一批重点社会事业项目都进入项目代建实施阶段,各项建设均按计划进度“标准化”操作,经相关部门审核验收,无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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