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施行。它的实施改变了过去建筑产品价格依靠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局面,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毕竟刚刚起步,通过实践已暴露出不少问题,因此需要寻求积极的解决措施,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施行。它的实施改变了过去建筑产品价格依靠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局面,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毕竟刚刚起步,通过实践已暴露出不少问题,因此需要寻求积极的解决措施,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1.《计价规范》本身不够完善
由于中国地域广大,各地的经济发展也存在差异,因此《计价规范》作为一个标准要求放之四海而皆准肯定存在着一些困难。
2.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
近年来勘察设计市场化程度在逐步深入,但是市场还是相当混乱,挂靠、暗箱操作、相互压价等现象时有发生,设计队伍良莠混杂。有一些设计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其承接的任务大大超过本单位的设计能力,使得设计人员忙于赶时间、求速度,应付完成任务。加上审核制度不严格,造成施工图设计质量粗糙,设计深度往往达不到国家要求。另外业主的不规范行为,如部分业主不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发包工程设计,存在着规避设计招标、虚假招标、压低设计费招标等行为,同样导致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造成有些图纸由于工程做法及要求不明确,工程开工后设计变更较多,使得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或项目内容无法表达清楚,从而给工程清单编制的准确程度及日后的竣工结算都埋下了严重的隐患。
3.合同管理不到位
合同主管部门对合同的签订及履约管理不到位。现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未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做相应的修改,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风险分担、价格风险因素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款与结算支付条件等没有明确的界定,且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承发包双方的合法利益难以在合同中约定,造成纠纷扯皮。
4.企业缺乏自主报价的能力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如果一个企业的定额水平高,它的报价就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竞争中就占有较大的优势;相反如果一个企业的定额水平低,它的报价就缺乏竞争力,在竞争中取胜的机会就少。
5.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使得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尤为重要。但是从当前各地的情况来看,造价管理部门在信息服务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市场机制尚不够健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价值规律“失灵”时有发生。
6.造价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无法适应清单计价的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对造价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造价从业人员不仅要熟悉预算知识,更要熟悉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而目前许多从业人员由于缺乏实际施工经验和工程造价经验,在编制清单项目时不顾工程实际情况而盲目照搬照抄《计价规范》中相应清单项目所列的工程内容,从而造成清单计价出现差错。
二、对策与研究
尽管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它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在这个过程中,笔者认为必须寻求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采取积极的措施,以适应清单计价的要求。
1.抓紧做好《计价规范》的完善、修订工作
建议建设主管部门对于各地近年来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对于《计价规范》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扎实稳步地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改革。
2.完善勘察设计市场机制,严把设计质量关,确保设计深度
设计图纸对于工程计价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要从源头上抓起,完善勘察设计市场机制,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严把设计质量关,确保设计深度。设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结合施工图设计审查、专项检查、质量抽查等工作,加强对业主、勘察设计单位的市场监管力度。通过严格的管理来优化设计方案,强化设计深度,完善设计图纸,降低设计错误率,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保证施工图纸设计的完整性、严肃性,以满足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的需要。
3.强化施工合同管理
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对于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此,笔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一些相对应的措施,强化施工合同的管理。建议修订出台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适应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要明确合同双方对风险的承担范围,工程量清单价款与结算支付条件,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费用和材料价格风险等调整方法。要加大施工合同的监管力度,健全施工合同备案制度,通过合同备案,使施工合同具有合法性、严密性、准确性,对于合同中出现的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条款要及时予以更正,避免合同纠纷,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实施;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规范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行为,对于那些随意变更合同内容的签证应及时予以纠正。防止合同价约定流于形式,建立一套解决合同履约中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解决机制。
4.引导企业构建“企业定额”
当前由于施工企业编制定额的经验和技术力量还相对比较薄弱,相关的造价数据积累较少,一时难以形成自主报价的内在条件。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具有丰富的编制经验和做法,因此在清单计价实施的初期阶段,可以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帮助企业培训定额编制人员;逐步引导企业搭建企业基础定额的框架,参考现行的国家或地区的预算定额中的消耗量标准,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调整定额含量及基价水平;不断地完善定额缺项内容,把搜集到的新材料、新工艺项目列入企业定额子目中;还可以帮助企业通过对各类典型工程的成本分析,逐步建立起能真正反映自身综合实力的企业定额体系。
5.建立高效畅通的信息采集、发布渠道,为清单计价创建良好的信息平台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大部分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将随着市场行情定价。建设各方主体需要这方面的最新信息引导其计价活动,但他们由于受人力、经费、渠道的限制较难全面获得最新信息。
6.提高造价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造价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知识结构、技能水平都是个挑战。因此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这些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知识更新,有针对性地举行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和研讨班。让他们通过学习,转变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同时建立相应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严格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制度。如可以建立造价从业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进行上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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