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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方面的专家认为,由于耕地保护和土地资源节约利用的需要所决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对社会担当的是一个综合的全新的责任。这就是提高耕地质量、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为解决贫困问题拓宽道路。因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背后,牵扯了项目区广大干部和群众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心愿,也倾注了各级领导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殷切希望。
我们从基层的行动中看到了这一切。在土地管理项目工程管理中,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管理,按土地项目整理制度要求进行监管。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不随意平调集体个人使用的土地。通过详细统计,明确各村集体拥有的耕地、林地、居民点及交通用地、水域,明确了各村村界的标准位置。同时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经县政府标准后,把新增加的耕地移交农民承包耕作。
管理的精细使民和县中川乡总投资781.3万元,整理耕地418.98公顷,新增面积64.47公顷的国家投资重点项目受到群众赞誉。金田村一社的土族农民石光林在地边指着新整理的土地、黄河北岸新建的防洪堤坝、成行的林带、田间道路和地边的水渠说:“公家管得好,确实管到我们的心里去了”。
过去,土地整理部门一直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使他们转换了角色,变成了建设单位的项目法人,也就是成了工程实施的组织者。他们中的所有人都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他们感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如今也像免除农业税一样,不让老百姓出钱而给他们补助。为此,土地管理部门把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质量、效益等预期作为“三农”工作的形象工程。他们在学习、摸索、实践、总结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执行公告、合同、法人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和工程投标、管理、实施、监理“四统一”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安排。把相关的对策、规定、交给受益群众,让他们清楚项目的田、水、路、林设计,权属调整、施工、监管及开完工效益质量要求,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管理是土地整理质量的关键。省上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的工作纪律。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管理项目监理人员以及质量检查评比等方面出台措施和办法。加大监管力度,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积极推行省级、监理单位、县级和村级干部义务监理的四有监理制度。各项目区指派专人进行跟踪检查。按规定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监督,维护工程规划设计的严肃性。按照设计标准对施工材料取样验证,不合格的一律不用,对每一样工程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了土地开发整理的高质量、高标准。
近些年,湟水河两岸因公路、铁路修建及湟水河河床变化,地下水泛滥,沿岸约6万亩农田被盐碱化,土地整理复垦成为这个地段的重点。乐都雨润断土地整理项目区,土地整理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因管理和设计等问题,地下排盐碱管道堵塞、设施受损。他们在项目实施中,慎重变更设计,将所有明管加放保护网后,改为暗管下到砂砾层,保证了排碱的顺畅。现在,十年前形成的盐碱地又变成了良田。
土地开发整理事关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事关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大计。为此,各项目区的干部呕心沥血,为保证土地整理的质量出大力流大汗。
省土地整理中心的领导说,近年的土地整理工作中,除了取得的经济、生态等方面的收益外,可以示人的亮点就是抓好工程量控制:为全面控制项目工程质量,打好了基础。保证资金安全:杜绝项目资金的截留、挪用等情况,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严把质量关:保证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施工安全:项目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几年的实践,使他们深化了理念,提高了境界,形成了共识:这就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是科学发展问题中的应有之义,谁掌握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先机,谁就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赢得了主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也就领先一步。
因此,“保护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的长远目标被引入到关注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轨道上来,必须要做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我省仅有耕地813万亩,人均耕地1.5亩。但是,全省耕地后备资源量为374.4万亩,土地开发整理的前景十分广阔。人们说,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节约耕地是长治久安的大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有很多大文章可作,而我们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作者:刘建民 李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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