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益阳3月12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刘学文 高明辉)近年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推进在规范化、法制化基础上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的形成,为促进桃江县反腐倡廉建设与“平安桃江”创建活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健全机制,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网络
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是职务犯罪预防的必由之路。桃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反腐倡廉整体格局中,推动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化,有效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合力。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2003年,桃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在全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牵头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县纪委、县国税局等26个县直单位,这些成员单位都由主要领导担任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机关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社会化预防网络,预防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合力逐步增强。在桃江县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协调下,县安监局、交通局等10余家单位相继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室,制定了联系会议制度,搭建了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共谋发展的预防职务犯罪新平台,实现了将预防工作由点到面的覆盖。
强化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建设
检察机关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力量,是社会化预防体系中的重要部门。近年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提出检察建议,加强行业预防、系统预防、重点预防和个案预防,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开展职务犯罪法制宣传与教育等多种途径,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认识和防范职务犯罪的能力。
一是预防机构进一步健全。经县委常委同意,县编委正式下文成立桃江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配备了专门的预防人员,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个案预防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向相关发案单位共发出检察建议187份,提出整改措施215条,并被全部采纳,还积极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完善制度240个,上专题教育课65堂。今年2月27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分管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曾彦杰同志本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上作了“慎用公权力,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法制讲座,并发出“依法行政,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倡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赞同,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重点预防向深度发展。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进一步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指导小组。近年来,从全县在建重点工程项目中挑选了投资较大的县人民医院医政综合大楼、农村村级公路建设等8个项目为专项重点预防项目,通过多种途径加强预防,增强预防实效。截至目前,全县开展的8个重点预防项目当中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有些重点项目还实现了“零”举报。
整合资源,打造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平台
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有关机关和领导的要求,运用现代网络科技,建立了预防工作计算机信息管理和应用系统,按照动态建库思路,已完成2000年以来职务犯罪分析数据录入工作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已实现全省联网达到了信息共享。从2007年开始在全县逐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这是单位和个人进入施工和商业采购活动的准入机制,要求各建设单位和商业采购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其诚信、廉政资质,这也是检察机关预防和遏制行受贿犯罪的又一有效举措,它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惩治贿赂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中的作用。去年以来,对桃江县城金盆路续建工程、桃江锰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县政务中心办公楼建设工程、县人民医院医政综合住院大楼等工程投标申请单位和个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查询21次,被查询单位124个、个人234人次,其中在县政务中心办公楼建设工程投标申请单位查询中,发现其中一人有行贿犯罪记录,该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将其赌在门外,禁止参与投招标,有力地震慑了犯罪,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作用。
稿源:红网 作者:周再明 刘学文 高明辉TAG: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