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是三峡库区移民大区,移民淹没实物量占三峡库区的五分之一,占重庆库区的四分之一。万州创造性提出并率先实施移民工作“一包两挂”、“两大工程”,培育和升华了三峡移民精神,移民工作在库区实现了“走在前,出经验”的目标。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的成功,标志着库区移民工作重心已经从搬得出向安稳致富逐步转移。移民安稳致富工作成为了库区各级党委政府新的挑战和攻坚难题。
万州移民安稳致富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原因
(一)部分移民生活水平下降,致富压力大
一是部分城市纯居民收入下降。大部分城市纯居民搬迁前靠自有门面出租、经营或租赁摊位经营,收入比较稳定。搬迁到新区后,人气不旺,经商困难,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甚至完全失去。
二是部分农村移民生产收入下降。从后靠农业安置来看,由于人均耕地减少、土地质量不高、柑橘等经济林木淹没等原因,60%左右的就地后靠农村移民经济收入不同程度下降。从非农安置来看,万州区农村移民非农安置近3万人,分别采取二三产业、自谋职业、养老保险、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相当部分生活困难。
三是占地移民生活困难。占地移民主要以货币安置为主,即一次性领取安置补助费。由于安置前从事农业生产,安置后没有新的就业,部分家庭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仅靠低保维持生活。
四是淹没企业破产关闭多,企业移民再就业难。万州淹没工矿企业因关闭破产下岗职工人数多,很多仅靠安置费维持基本生活。同时,一些已搬迁的工矿企业因市场原因日渐陷入困境,在岗人员面临失业风险。
(二)产业空虚问题突出,就业压力大
万州区由于基础差、底子薄、欠帐多,目前在全国、全市仍然属于比较落后的地区。产业尤其是工业比较空虚,2007年工业占GDP的比重只有31.1%,比全国和全市低12.4个和5.7个百分点。产业支撑弱,特别是工业企业支撑作用不强,导致就业岗位不足,移民就业和再就业困难。
(三)遗留问题和个案问题较多,稳定压力大
一是半淹城市的特殊性导致了搬迁困难。万州是三峡库区典型半淹城市,与全淹(城市)县城相比,全淹(城市)县城的城市功能仅仅是科学合理再布局,半淹城市旧城、新城都需要恢复功能,新区人气商气受老城的影响大,靠老城的辐射作用带动逐步到位。二是商贸企业与工矿企业搬迁政策不一致,库区淹没工矿企业破产作为政策性破产,企业资产优先安置职工,缺口资金由中央、重庆市及区县按4:4:2比例补助,而淹没商贸企业没享受这一政策,影响了商贸企业的顺利搬迁和职工安置。三是政策执行中的交叉。因为属于半淹城市,同一城市在同一时期的补偿标准要执行两个条例,175米线上执行城市拆迁条例,175米线下执行移民条例,导致补偿相差较大。
万州移民安稳致富的初步探索
万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移民安稳致富工作,在2005年库区启动移民安稳致富工作的大背景下,全区顺势推进移民安稳致富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不断完善移民新区功能配套。按照新区建设规划,积极加大资金投入,以道路、水、电、气、通讯等为重点,切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二)全力加快产业发展。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经济发展、促进移民就业的重中之重。一是搭建产业发展平台。二是强力招商引资。三是加强扶持,用好用活各种政策,打捆使用产业发展基金、后期扶持资金、新型工业化资金等各种资金,在项目、资金上对移民新区予以倾斜。
(三)大力促进移民就业。坚持移民就业优先原则,采取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对外输出就业、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等方式,积极拓展就业渠道。
(四)切实强化社会保障力度,落实低保制度,加强困难救助,加大社会帮扶力度。
(五)着力狠抓移民信访稳定,认真宣传解释政策,加强人文关怀,千方百计帮助移民解决实际困难。
全面推动移民安稳致富的几点建议
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实现移民安稳致富的根本。立足万州现实,我们希望上级应从“提供一个支撑、建立五项机制”来加快万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个支撑”即政策支撑,优惠的政策是一个地区发展的加速器,上级要本着“能活则活尽量活、能惠则惠尽量惠、能放则放尽量放”的扶持原则,从库区产业发展、移民扶持保障、培训就业、生态建设、对口支援五个方面给予全方位立体式政策支撑,让库区发展的政策空间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开放,并建立和完善这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
第一,建立库区产业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对库区优先布局重大产业项目。国家应多给库区布局一些带动性较强的项目,就项目审批和建设实施,在土地利用、税费征收等方面,降低“准入”和“门槛”,给予大力倾斜和支持。
二是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尽早开工建设长江南岸沿江、万利、万忠高速公路及万达铁路改造提速工程,改宜万铁路(万州段)为复线,尽快争取规划建设涪万铁路、万州-城口-安康铁路,加强万州长江港口建设,完善立体交通网络,打造成库区交通枢纽。同时,对三峡库区实施直供电,优先保证库区天然气使用,确保库区产业发展的能源需求。
三是增加产业发展基金并调整完善使用办法。基金规模由每年10亿元增加到20亿元,时间延长至2020年。同时,调整完善基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办法,应重点支持能吸纳大量移民就业的产业项目,工业项目可以享受资本金补助。
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继续执行15%的所得税率,将增值税超基数部分中央分成收入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存款利息税中央所得部分全额返还给库区,用于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和产业发展。对在移民迁建中造成的税源流失,应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全部弥补。对《长江三峡工程移民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减免税地方部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在库区区县实施的市级以上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税收按属地征收管理原则,交由库区区县收取。对三峡库区移民自有物资进口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延长至2020年。
第二,建立移民扶持保障联动机制
扩大社会保障面。加大对库区低保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库区城镇居民低保收入核定制度,直接补助到人的后期扶持资金不纳入低保收入核定范围,放宽移民生产安置费抵扣个人收入的政策制度。对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移民全部实行社会保险。建立贫困移民救助专项基金。将移民中的“三无”(无稳定收入、无固定工作、无资产)人员、重残人员、长期卧床不起人员以及怀孕哺乳期妇女、入学困难的移民子女纳入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第三,建立移民培训就业促进机制
坚持把移民培训和劳动力转移作为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和推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工程来抓。抓好移民素质提升工程,着力加快移民就业基地建设,鼓励移民自主创业。从建设用地、经营审批、税费收取等方面,给予移民最大限度地优惠,激励移民踊跃创业兴业,并带动就业。
第四,建立生态环境建设补偿机制
建议国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库区生态环境实施补偿,从三峡发电收入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上缴国税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库区生态环境补偿基金,采取统一划拨、专款专用,对库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行扶持。
第五,建立库区对口支援长效机制
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工作不是阶段性的,应是长期的,这个期限应限定在三峡库区接近或达到支援省市发展水平之日。建议中央进一步充实对口支援工作力度,从资金投入、人才资源、产业项目、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支援,并建立和完善对口支援工作的考核机制,确保对口支援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