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祎)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再次要求加强运渣车辆安全监管,对未安装GPS的运渣车辆,市城管局不得发放渣土运输证,市公安局交管局不得发放入城证。同时,我市还将对2009年11月底前入户上牌的摩托车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对11月底以后入户上牌的摩托车不再给予政策优惠,以督促和引导摩托车车主尽快入户上牌。
加强监管 运渣车要装GPS
《意见》要求加强运渣车辆安全监管。市城管局要督促运渣车安装使用GPS,建立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对未安装GPS的运渣车辆,市城管局不得发放渣土运输证,市公安局交管局不得发放入城证。市公安局交管局对查获的超载、超限运渣车,要及时通知市城管局倒查施工工地,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杜绝超载违法。市建委要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监管,加大工地扬尘污染的查处力度,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使用证件齐备有资质的运渣车辆,对出现运渣车冒载、带泥出门,造成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的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业主实施处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予以曝光,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停工整改、市场禁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同时,市交委要督促高速公路营运客车、旅游运输客车和其他长途客车全面安装使用GPS,建立车辆全程动态监控信息平台,未安装GPS的车辆不得颁发相关营运执照。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由市交委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局配合,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面安装使用GPS,安装工作要于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严打老年骑游车辆非法营运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将强化摩托车安全管理。由市公安局交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统一制定政策,对2009年11月底前入户上牌的摩托车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对11月底以后入户上牌的摩托车不再给予政策优惠,督促和引导摩托车车主尽快入户上牌。市公安局交管局将于2009年10月底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超载、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城乡尤其是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状况。
对老年骑游车辆管理的管理也将加强,骑游组织(社团)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市民政局要依法予以取缔。市公安局交管局将严厉打击老年骑游车辆违法上路行驶及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