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06年6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办了“中美专家建设项目合理低价中标高级研讨会”。本人与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张炜、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高级工程师原波一起参加了研讨会。在研讨会上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Dean Kashiwagi教授应邀作了美国工程招投标应用“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的讲演。
现根据Dean Kashiwagi教授讲演,向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者简要介绍如下:
最低价标中标——传统办法遭质疑
Dean Kashiwagi教授在美国是研究建筑招投标的知名学者,他出版了《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专著,创立了“履约质量信息国际中心”与“履约质量学习研究中心”,在美国、欧洲先后进行过350多次讲演,并发表过120多篇学术论文。在北京高级研讨会上,Dean教授在讲演开篇,即告诉中国同行:在美国、欧洲搞了三十年至五十年的最低价中标,希望中国同行不要重走美国、欧洲的老路。
Dean教授认为,最低价中标在美国、欧洲的普遍应用,在一定时期内起过积极的作用,现在也仍然是一种通行的做法。但最低价中标的弊端也越来越成为业内的共识。他指出,最低价中标,虽然在名义上让业主得到了最优的价格,但这仅仅是“best prise”,而并非“best value”(最优价值)。“best valve”应该综合评价履约质量,即对一个项目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与工期均达到最优。最低价中标的项目,不仅在造价上往往发生“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而且在工程质量上往往出现“低价低质”的情况。Dean教授把这种“低价低质”现象通俗地表达为:业主,“我想要的最低的质量标准”,承包商,“你所能得到的最高标准。”
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承包商选择的新理念
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是Dean教授在潜心研究美国、欧洲招投标市场后提出的一种选择承包商的新理念、新方法,并先后亲自在美国、欧洲430多个项目上应用。所谓“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是相对于传统的“最低价中标”提出的,其特点在于,把招投标从一味追求“best prise”(最优价格)转为综合追求“best value”(最优价值);把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从“敌对环境”转为“实现双赢”;把工程风险从“业主减少”转变为“承包商减少”。这三个转变的核心是承包商的“履约质量”。据Dean教授介绍,在美国,按照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基本理念招标投标的项目约占30-40%,完全按照Dean教授设计的招标程序、方法进行招标约有2-3%。最优价格招投标系统并不是否定“最低价中标”,而是强调最优的履约质量就是最有竞争力。
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在操作上一般要经过五个筛选步骤才最终确定具有“最优价值”的承包商被授标。
步骤1:对投标承包商过去履约质量信息进行筛选;
步骤2:对投标书及其风险评估计划进行筛选;
步骤3:对投标承包商关键性管理人员进行面试;
步骤4:对投标承包商进行排序;
步骤5:对排序为最优价值承包商授标;
按照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的一般要求,被授标的承包商在工程竣工后,还要进行工程竣工风险评估,对其履约质量做出评价。
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在工程上应用——业主与承包商双赢
Dean教授在演讲中介绍了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在实际工程中应用的情况。他认为,应用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最大的好处是实现业主与承包商双赢。具体有以下益处:
一是减少业主的工作量,降低其监管成本。最优价值的承包商被授标后,改变了在最低价中标环境下业主与承包商敌对状态,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发承包阶段就形成了彼此信任的基础,业主无需要怀疑承包商对自己不负责任,因而减少工作量20-50%,也减少了聘用工程监管人员的费用。
二是增强了承包商质量责任,提高了质量标准。最优价值的承包商被授权后,按照合同约定自主管理项目施工,在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上,改变最低价中标环境下的“业主的最低要求”就是“我的最高标准”的状态,按更高更严的质量标准施工,把业主监管下实现业主最低要求变成为自我约束下追求最好的质量。
三是减少了施工过程的签证,有效节省投资。据Dean教授统计,最低价中标的项目有33%超出预算,而最优价值授标的工程由于没有承包商产生的签证,不仅业主满意率高,也有效地节省了投资。工程结算价一般低于预算。比如,有96项屋面翻新工程应用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组织工程招标,其实施结果,项目结算价比预算平均低6%,而承包商由于改变了激励机制,提高了劳动效率,并且一次成活,不返工,节约成本,其利润水平却提高15%。
Dean教授认为,尽管最优价值招投标系统(pips)应用的益处很明显,但应用也是有风险的。他在讲演中几次讲到,“对(pips)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政治上的风险。”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长 彭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