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提高投资效益的国际惯例,在国内市场却因低于成本竞标而“变味”。本文分析了片面追求低价、无序竞标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并提出对策。
1.投资体制多元化,改革步骤滞后于市场发展
最低价中标法具有天然的导引投标人低于成本竞标的倾向。但在一些私有化程度较高的国家,除了市场规则比较健全以外,以私人投资为主的投资体制本身对这种有害于社会的倾向给予了足够的关照。
2.建筑市场法规、制度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
目前,对明显违法且有害于整个社会的低于成本竞标,建筑市场法规存在太多不完善的地方和管制的盲区,这也是导致最低价中标演变为实际上的低于成本竞标的重要原因。笔者曾亲历过这样一个案例,某市筹建一个大厦,业主的预算价为1800万元,而中标价居然仅1000万元。最后这家中标单位没有与发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原因是至少会导致300万元的亏损。而这种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均是在 “经评审”后仍被认定为“合理低价”的。
3.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施工企业责任意识不强,成本意识薄弱
笔者曾听一个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同志说过,他们的任务是用最少的钱干最大的事情,至于中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一般不在考虑范围。即使以后必然出现因造价不足而影响质量的问题,那也只是获得工程中标权的施工单位的事情。对施工单位而言,项目的成本和赢利水平是企业必须考虑,但不是最重要的,对国有企业来讲,用低价甚至低于成本竞价的办法揽工程,虽然无奈,但可以减少因人员下岗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
4.专业知识欠缺,随势随流报价现象严重
经过这些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建筑业已经出现了一批经营理念比较先进、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市场开拓比较讲求实效的企业。在较长时间里,他们主要靠自身实力打拼市场,一般不会广泛参与“自杀性”的低于成本竞标。然而,这种情况也正在慢慢改变。原因是目前某些地方的公开招投标市场,合理低价竞标方式几乎已经没有市场了。
如何应对这种不合理的低价竞标?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并加强中标后的内部管理至关重要。
1.低价竞标的投标策略
模糊报价。对于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和范围,采用缩小标价法进行报价。
不平衡报价。在工程投标报价确定后,在不违反招标文件条款的前提下,可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做些适当调整。
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这是国际上最常采用的一种方法,不中标,什么也得不到;中了标,既可以向管理要效益,也可以通过索赔等方式取得投标时无法取得的利润。
2.低价竞标中标后的内部管理
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如工程进度的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正确选择、配置,工程管理的进一步优化等。
坚持选用质优价廉的材料设备。此项费用在整个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重最大。现今供货渠道和环节繁多,价格差异很大。零售价、批发价、出厂价、到工地价以及季节价等等之外还有所谓的折扣价,只有做到货比三家,甚至同样地采用竞标方式来采购材料,这样才能最终达到降低成本的效果。
提高自身素质,精于业务。运用专业知识多提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在帮助业主降低工程造价的同时,获得一定比例的反馈奖励,这也是提高利润的一大方法。
作者单位: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应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