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是浙江省重点项目工程,测量工作作为贯穿始终的重要环节,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建设单位必须给予充分重视。为了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特编制该细则。请各施工单位测量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1.导线点、水准点的交接:
施工放样是在施工承包合同正式生效后按设计图纸进行的。施工放样前,承包人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接受监理工程师或设计单位交给的导线桩、水准点和设计院的逐桩坐标资料及其它桩位。交接桩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进行中避免出现任何可能给工程造成损害的差错。交桩工作可以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交桩,也可以在由监理工程师陪同的情况下由设计单位直接向承包人交桩。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要求对新交桩点进行复测,以保证所移交的控制桩、点资料的正确。
2、测量监理工作流程要点:
⑴.测量仪器及量具均应备有相应检定合格证书并报监理组备案。
⑵.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名单(专业证书)复印件报监理组备案。
⑶.施工单位测量负责人应定期向监理介绍工程进展中的测量计划、控制点、水准点变更情况。
⑷.施工单位测量记录必须用正规记录手簿、表式,每次测量应认真、如实记录测量全过程不许涂改,妥善保管原始资料。
⑸.原始测量计算应经过200﹪复算方能投入实际测量过程中,实地测量应按100﹪复测检查,合格后由监理专业人员复测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下一步施工。
⑹.导线控制:水准点(加设临时点)必须定期复测,临时点(水准点、控制支点)要有2个以上点,以便检查。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应设在不易破坏、坚固建筑物上,建议三个月复测一次,并注意可能受外界影响发生变化情况),发现有变化及时复测、上报监理工程师复测认可。
⑺.未经监理人员认可的各类水准点、加密导线点不准使用,各临时导线点或水准点应明确标明并备有书面记录资料。
⑻.测量工作具体要求:
①.测量时按规范形成观测、记录、计算、检查一体的质量体系。
②.测量仪器备有年度检查合格证。
③.测量人员及测量仪器相应固定,选择最佳时间进行观测。
二、 地面道路段监理测量要点:
⑴.对监理认可的导线点、加密点、水准点进行测量放样,必须等待监理测量复测的手续正确无误后安能进入下一步施工。
⑵.地面道路路床标高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测量规范进行施工,路线中心、边线和每层标高进行100﹪的测定,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复测,满足设计要求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具体精度要求:
① 控制点点位相对误差<1/10000
② 定位放线相对中误差≤1/5000
③ 测角中误差±10″
④ 水准点闭合差±20√ L
⑤ 量距差<200m为±1/5000
三、桥梁施工测量要点:
1.此工程的钻孔灌注桩是桥与隧道连接重要环节,测量精度要求较高,应采用导线点或加密点设站,用极坐标法测量桩位√△x²+△y²≤2㎝,挖孔桩垂直度应控制在1/300以下,方能保证桩位的位置可靠性。挖孔桩成孔后必须由测量人员把孔的中心位置定好,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放入钢筋笼。桥墩是桥梁的重要部位,其直接影响到桥梁位置的正确性。本工程桥墩是单体立柱,希望各标段的测量人员严格把关,桥墩点位放样后经监理工程师复测认同后方可立模等工序。对墩柱顶点位和高程的测量,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复测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隧道施工要点
在隧道施工前必须对导线控制点进行复测,引入隧道内的控制点,其后方向点必须大于隧道掘进的边长,其是它的倍数更佳。在施工过程中应多次对地面控制点联系复测工作,引入工作面的临时水准点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以便校核,对其精度按三等水准测量进行检测,引入闭合差应不大于±12√L。监理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对中心线、中心点、高程、变形、沉降等进行复测工作,以便更好的掌握精度动态。
联系测量:
①.要求施工测量进行联系测量时以极坐标法,监理进行现场复测、监督。
②.联系测量导线点或观测墩必须牢固、稳定且有效保护。
③.联系测量精度要求为最弱边方位角误差不大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