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试验室通用要求
各施工单位、驻地监理组均应按合同协议及交通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同时指挥部组建中心试验室,以指导、监督全线试验室的工作。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工程试验检测的需要,各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并具有省交通厅质监站核发的合格证书,其具体要求如下:
A)、试验检测人员
①熟悉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具有一定的从事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良好的业务素质。
②专业试验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并配有相应数量的技术工人。
③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负责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④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
B)、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计量证书(复印件)等应张贴在相应的墙上。主要包括:
(a) 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
(b)岗位责任制
(c)试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d)安全和卫生制度
(e)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f)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及技术文件等
C)试验检测项目与主要仪器设备
(1)路基工程
(a)试验检测项目:土壤标准击实试验、土壤液塑限试验、土壤筛分、石灰有效氧化钙及氧化镁测定、石灰剂量、路基压实度、回弹弯沉、平整度等。
(b)主要仪器:标准击实仪,100克液塑限联合测定仪,路基密实度检测设备(灌砂筒等)、简易化学分析设备(滴定管及玻璃皿等),天平(万分之一分析天平等),土壤筛,烘箱,路面弯沉仪,三米直尺,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等。
(2)路面底基层,基层
(a)必须做的试验检测项目:二灰土配合比标准试验,二灰碎石配合比标准试验,标准击实,土壤液塑限试验,二灰土抗压强度,二灰碎石抗压强度,石灰剂量,石灰有效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二灰土密度,二灰碎石密度,碎石筛分,集料压碎值、二灰碎石厚度等。
(b)主要仪器:标准击实仪,100克液塑限联合测定仪,基层密实度检测设备(灌砂筒等),简易化学分析设备(滴定管及玻璃瓶等),天平(万分之一天平等),石灰土压力试验仪,试模,标准养护室(箱),试件成型设备,脱模器,烘箱,集料压碎值仪,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标准石子筛,脱模器,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等。
(3)沥青面层
(a)必须做的试验及检测项目: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马歇尔稳定度,沥青含量,筛分,含泥量,细长扁平颗粒含量,压碎值,亲水系数,密度,抗滑性能、回弹弯沉,面层厚度等。
(b)主要仪器: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测定仪,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仪,沥青混合料抽提仪,沥青路面抗滑性能测试设备,标准筛(方孔),集料压碎值指标试验仪,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件击实仪,沥青混合料拌和机,烘箱,连续式平整度仪,三米直尺,弯沉仪,路面取蕊钻机,恒温水浴,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等。
(4)结构工程
(a)必须做的试验检测项目:砂、石筛分和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和压碎值,水泥混凝土配合比标准试验(拌合物性能),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坍落度,水泥的常规试验: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胶砂强度(新标准),钢材的拉伸,冷弯试验及焊接工艺试验等。
(b)主要仪器:砂、石标准筛(圆孔),针片状规准仪,烘箱,振动台和搅拌设备,坍落度筒,试模(10个),2000KN压力机,标准养护室;1000KN或600KN万能试验机,水泥标准稠度仪,水泥争浆搅拌机,行星式胶砂搅拌机,振实台,沸煮箱,标准养护箱,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二米直尺,三米直尺,石料压碎值测定仪,压碎指标值测定仪等。
有关试验检测项目的规定:(1)所有路基、路面工程压实度的检测均采用灌砂法;(2)每种土样、不同土源按规定频率试验绘制灰剂量为1%—12%的灰土击实曲线和灰剂量衰减曲线。
D)环境
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工作任务的要求。
(a)试验室应设置在砖混结构的房间内,地面应铺筑水泥地面,墙壁作简易粉刷,同时应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
(b)试验室应清洁整齐,检测设备的放置应便于操作,应按其功能要求,合理分类,避免互相干扰。
(c)室内采光好,管道、线路布置整齐,有安全管理措施。
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
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各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施工质量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与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质量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驻地监理组试验室除应独立进行复验外,还应对承包人试验室的人员、设备、试验方法以及资料管理等面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为此,驻地监理组应按照工地试验室要求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同时还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需要,按规定做好如下试验:
(1)、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
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石料的厂家生产设备,工艺以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取样进行试验。严禁不合格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入施工现场。
b)、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监督承包人限期运出场外。
c)、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d)、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ii)、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各项工程开工前在合同规定或合同的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审查,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b)、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并将试验结果随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报中心试验室再进行复核试验并批准。
(iii)、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核。
b)、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备、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c)、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重要的工艺试验中心试验室应派人参加。
d)、工艺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完整的试验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重要工艺试验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iv)、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他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和料的强度等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b)、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应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是否真实可靠。
c)、当旁站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重新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必要时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也要进行。
(v)、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驻地监理工程师派出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b)、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就地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三)严把材料质量检验关
把好材料质量关是确保工程质量基本的、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承包人应自觉选好料源,确保材料质量,驻地监理组应加强严格进场材料监督与控制,做好工程用料的取样检验工作。具体方法及规定如下:
(i)、水泥
a)、标志
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工厂名称、生产许可编号、品种名称、代号、标号、包装年月日和编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水泥名称和标号,硅酸盐水泥和普通水泥的印刷采用红色,矿渣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和粉煤灰水泥采用黑色。
b)、原材料质量要求
工程采用的水泥品牌和生产厂家应符合建设办相关的文件要求,同时其应具备厂商的试验证明(质保书),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若对水泥品质有怀疑时,可委托有关单位做组成材料分析试验。
c)、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
对进场的同厂家,同品质,同编号,同生产日期的水泥,以100t为一批(不足10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水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取得的水泥样经充分混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d)、一般试验项目
胶砂强度(3d,28d),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项目试验。
ii)、水泥混凝土
(a)原材料质量要求
粗集料(碎石)应质地坚硬、清洁、石质均匀、强度高,颗粒近似立方体,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
(b)取样方法及取样数量
对进场的同料源、同级配的碎石每500t(不足500t按一批以待)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分布。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选取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料共15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不少于60KG。
(c)一般试验项目
筛分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和针片状含量试验,压碎指标值试验等。
2)、细集料
(a)原材料质量要求
进场的细集料应清洁、坚硬,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b)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
对进场的同料源、同一粒径等级的细集料每200t(不满200 t按一批对待)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不少于10KG。
(c)一般试验项目
筛分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等。
iii)、验收混凝土试件取样
1)、不同等级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须分别单独取试样,试样应在拌和机流出点制取,预制混凝土则自送货车流出点提取。一组试件至少由3个150mm×150mm ×150mm立方体组成,由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完成;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另加3个立方体作为监理工程师复检之用;用于强度预测的立方体个数由承包人自定。
2)、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每一单元至少应制取2组。
3)、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物,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4)、每片梁长16m以下至少制取1组,16-30至少制取2组,31-50至少制取3组,50m以上至少制取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制取2组。
5)、每根钻孔灌注桩至少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至少制取3组,柱径大,浇筑时间长时,至少制取4组。如换工作班地,每工作班都应制取试件。
6)、小型结构物,每座、每群或每工作班至少制取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合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2组。
iv)、水泥砂浆及小石子混凝土的取样和试验
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重要及主体砌筑物,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及小石子混凝土,每工作班分别各制取2组试件(每组试件,水泥砂浆取6个70.7mm×70.7mm×70.7mm立方体,小石子混凝土取3个150mm×150mm×150mm立方体)。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取一组试件。
v)、钢材取样方法
进场后的钢筋每批(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厂家生产,同一交货时间的每20t为一批)内任选三根钢筋,各截取一组试样,每组2个试件,一个试件用于拉力试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及延伸率);一个试件用于冷变试验;一个试件用于可焊性试验。
vi)、焊接接头的了取样
1、闪光对焊:以300个同类型焊接钢筋在同一种焊接条件下(同一焊工在同一班内用同一焊接参数)焊接作为一批;一周内焊接不足300个,亦按一批计。电弧焊接:以300个同类型焊接钢筋在同一焊接条件下作为一批,不足300个亦按一批计。
(1)外观:每批10%且有不少于10个试件应进行外观检查。
(2)拉力试验:每批3根试件进行拉力试验。
(3)弯曲试验:每批取3根试件进行弯曲试验。
2、电弧焊接接头
拉力试验:每批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
3、钢筋机械接头
(1)钢筋机械接头的现场检查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验收,不足500亦作为一个验收批。每 一验收必须在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单向拉伸试验。(2)套筒挤压接头外观质量检验
②每一验收批中随机抽取10%的挤压接头作外观质量检验,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数少于抽检数的10%,则该批挤压接头外观质量评为合格;
②当不合格的接头数超过抽检数据10%时,应对该批挤压接头逐个进行复检,对外观不符合的挤压接头采取补救措施;不能补救应作标记;
③在外观不合格的接头中抽取6个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若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则该批外观不合格的挤压接头,应报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商定处理,并记录丰档。
4、取样要求
(1)闪光对焊:拉伸试件长500mm,接头应位于试件中央。对焊的冷弯试件长300mm,接头位于试件中央,(冷弯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消除,且与母材的外表齐平。
(2)搭接焊:拉伸试件长500mm。直径为25mm以上的钢筋应长一些。搭接在试件中部。注意二根被连接钢筋的搭接段应先弯一角度915度左右),使搭焊好后的二根钢筋处于同一直线上。
(3)套筒冷挤压(锥螺文接头):拉伸试件长600mm,接头应位于试件中部。
vii)、土
a)、土样要求
采取原状土或扰动土视工程对象而定。凡属桥梁、涵洞、隧道、挡土墙、房屋建筑物的天然地基以及挖方边坡、渠道等,应采取原状土样;如为填土路基、堤坝、取土坑9场)或只要求土的分类试验者,可采取扰动土样。
b)、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
土样可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及钻孔采取。取原状土样时,必须保持土样的原状结构及天然含水量,并使土样不受扰动。用钻机取土时,土样直径不得小于10cm,并使用专门的薄壁取土器;在试坑中或天然地面下挖取原状土时,可用有上、下盖的铁壁取土筒,打开下盖,扣在欲取的土层上,边挖筒周围土,边压土筒至筒内半满土样,然后挖断筒底土层9或左、右摆动即断),取出土筒,翻转削平筒内土样。若周围有空隙,可用原土填满,盖好下盖,密封取土筒;采取扰动土时,应先清除表层土,然后分层用四分法取样。对于盐渍土,一般应分别在0-0.05m、0.05-0.25m、0.25-0.50m、0.50-0.75m、0.75-1.0m垂直深度处,分层取样。同时,应测记采样季节、时间和气温。
土样数量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章》(JTJ051-93)表3.0.1-1规定采取。
当承包人对土作调查试验时,每个取土坑的每种土应抽样检测一次,并把调查与试验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备案;在路堤填筑前,每500m3或在土质有变化时取样检测一次。
c)、一般试验项目
当做取土坑调查试验时,试验项目:
(1)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
(2)颗粒大小分析试验
(3)含水量试验
(4)密度试验
(5)相对密度试验
(6)土的击实试验
(7)土的承载比试验(CBR)值
(8)有机质含水量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在路堤填筑前应做颗粒分析、含水量与密实度、液限和塑限、有机质含量、承载比(CBR)、击实等常规试验。
viii)、石灰
a)、标志及质量
石灰粉可使用符合GB9774规定的牛皮纸袋、复合纸袋或符合SG213规定的编织袋包装,袋上应注明: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净重和批量编号。生石灰每袋净重分为40kg,50kg两种,每袋重量偏差不大于1kg,消石灰每袋净重分20kg和40kg两种,每袋重量编差不得大于0.5kg和1kg。每批产品出厂时,应提供质量证明书,证明上应标明厂名、商标、产品名称、等级、试验结果、批量编号、出厂日期、本标准编号和作用说明。
石灰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表4.2.2规定的Ⅲ级以上的要求,石灰应设棚存放,并能防风避雨,石灰应在用于工程之前7天,充分消解成能通过10mm筛孔的粉状,按《公路长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进行试验。
b)、取样方法及数量
以100t为一批,散装生石灰粉随机取样或使用自动取样器取样;袋装生石灰应从本批产品中随机取10袋样品总量不少于3kg。袋装消石灰以每一批量的产品中抽取10袋样品,从每袋不同位置抽取100g样品,总数量不少于1kg。
c)、一般试验项目
有效氧化钙加氧化镁含量,有条件情况下可以做过0.90mm筛的细度试验。
ix)、粉煤灰
a)、出厂标志
厂方应按有关规定对粉煤抽批检验,并签发出厂合格证,其内容包括:
(1)厂名和批号
(2)合格证编号及日期
(3)粉煤灰的级别及数量
(4)检验结果
b)、原材料质量
路有粉煤灰中SiO2、AI2O3、Fe2O3的总含量应大于70%,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应超过20%,粉煤灰比面积宜大于2500cm3/g ,干粉煤灰和湿粉煤灰都可以利用,干粉煤灰如堆在空地上,应加水、防止飞扬造成污染。
c)、取样方法及数量
以供应的200吨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对粉煤灰的品质进行随机抽样检
(1)散装灰取样:从不同部位取10份试验,每份不小于1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大一倍的试验(称平均试验)。
(2)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中任抽10袋,并从每袋中各取试样不少于1kg,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大一倍的试样(称平均试验)。
d)、一般试验项目
路用粉煤灰一般要做粉煤灰的SiO2、AI2O3、Fe2O3的总含量、烧失量、比面积试验;粉煤灰混凝土一般试验项目为细度(45um方孔筛筛余)、烧失量,每月测一次需水量比,每季度应测定一次三氧化硫含量,有条件可做含水率试验。
四、强化工地试验室管理
为了提高工地试验室整体水平,确保试验室出具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更好地发挥试验室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明确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1、中心试验室在指挥部领导下对全线工地试验室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其作为试验检测机构,应为工程管理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数据,并对试验数据和出现的问题提意见,作为总监决策的依据;驻地监理试验室监督检查承包人试验室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做好工程项目复检、验收等工作;承包人试验室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工程项目的试验自检工作,并及时上报驻地监理组。
2、按照工程监理的程序和办法,承包人应将试验自检结果上报驻地监理组,由驻地监理组对其进行审查、复检。同时驻地监理对试验室自检与抽检的结果汇总后,报总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将其抽检情况汇总后定期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各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旬报、月报、季报制度,以便准确及时地反映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情况(上报的基本资料表格详见附件)。
3、具有优良工作效率,各工地试验室对击实、配合比类试验有超前意识,能确保和配合工程进展要求。驻地监理组在收到承包人试验报验后,中心试验室在接到建设办通知后,均须在24小时内到现场取样检测。
4、各工地试验室的试验设备、仪器应交由相关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时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人执行。
5、各地试验室各种试验检测工作应按国家和部级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规定以及建设办有关施工指导文件要求执行。若执行中出现不一致的检测标准与频率要求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原则,按较高要求进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人按此执行。
6、试验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应的试验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等,持证上岗;试验室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7、试验检测频率为承包人自检频率100%,驻地监理组抽检频率不得小于20%,中心试验室抽检频率为6%。
8、试验的取样与送检应在驻地监理组或中心试验室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实行,送至试验室。取样人及见证人应对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9、出现不合格的项目时,各工地试验室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驻地监理组、中心试验室上报;其中影响工程进展或问题严重的应在24小时内上报至有关部门。
10、当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一般应以对工程质量有利的结果为准。如承包人拒绝接纳时,由总指挥部进行校核试验,并应依此作为总监批准或认定的依据。
11、试验委托单、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单等必须按专业分类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并配备专人按照有关要求归档保档;资料填写准确规范,不得任意涂改;试验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与结论准确可靠,必须具有试验员、审核员及试验技术负责人的签字。凡因试验室工作差错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12、具备良好的试验环境,室内应清洁整齐,检测设备的放置应便于操作,并按其功能要求,合理分类,避免相互干扰。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健全,并按要求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