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3和6月24日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主办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宣贯会,分别在黄山和重庆举行。
宣贯会主要就《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起草背景和过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建筑机械租赁行业确认工作的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宣讲;对《建筑机械租赁合同文本》和《建筑机械租赁行业自律公约》进行了解读;各地行业协会就本地开展建筑机械租赁行业确认工作情况做了介绍;参会代表就加强建筑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展开了热烈讨论。本次会议还对2007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建设部办公厅和国家质监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办法函〔2007〕188号)进行了宣传贯彻。参会代表一致认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以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为目的,对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施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完全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 记者陈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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