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交宣、实习生杨绪军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货车交通管制措施调整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市公安交警支队从7月23日起,公开征求对该调整方案的建议和意见,为期一周。据悉,新的货车交通管制范围有所扩大,限行时
间也延长一个小时。
近年来,机动车迅速增长,远远大于道路的增长速度。至2006年底,原老八区机动车保有量为657973辆,比上年增加55052辆,增长9.1%。
据了解,市区主要路段交通早、晚高峰时段也已发生变化。2002年广州市区的交通高峰时段主要在每天的7-8时和17-19时。现在,市区交通高峰时段有所延长,变为每天的7-9时和17-20时。
另据统计,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共发生车辆故障4868宗,其中货车故障3566宗,占73%。货运车辆提速效率低的特点制约了内环路作为城市快速路的快速功能。
市交警部门经过调研,拟在原市区限制货车行驶措施的基础上,对广州市区限制货车的范围和时段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一:将市中心城区限制货车通行边界东边从华南快速干线东移至东环高速公路,南边从昌岗路、新港路南移至南环高速公路,北边从广园快速路、黄石路北移至北环高速公路、黄石路,西边保持不变。
调整二:将市中心城区限制所有货车通行的时间由现在的每天7-8时、17-19时延长为7-9时、17-20时;同时,将外市籍5吨以上(含5吨)货车进入市区的时间由现在的20时推后至21时。
调整三:将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禁止5吨以上(含5吨)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调整为: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禁止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
市民提意见有多种方式
7月23日至8月4日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市民如对调整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打电话83112469;或寄信至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交警支队432室(邮编:510640);或发电子邮件到GZGAJJ@163.com,说出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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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具体措施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每天7:00-9:00及17:00-20:00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9:00-17:00,禁止广州市籍(含从化、增城市)号牌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
南面:南环高速
公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以东路段)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沙太路(北环高速公路以北段)南往北方向,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每天7誜00-21誜00禁止外市籍号牌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东环高速公路(中山大道东以南段)以西;
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茅山互通立交以南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西环高速公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在准许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CY/编制)
TAG: 高速公路 货车 内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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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引用 Guest (2007-12-18 13:05:06, 评分: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