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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7-9-02 12:03 作者: 网友搜集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查看: 472次 评论: 0条 好评: 0分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钱江敏)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从昨日起深圳市开始新征车船税,按重征税成为这一税种的特点。
昨日开始征收的车船税规定:大、中、小、微型客车每年税额分别为600元、480元、420元和240元,摩托车每年税额为96元,其他车辆按自重每吨税额为96元。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另外,深圳市今年公共交通车船将减半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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