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市民、交管官员热议本报报道
汽车时代需要交通文明
昨日,本报B2版关于交通秩序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交通专业人士、在深圳生活的外国人、市民、人大代表纷纷畅谈己见,讨论的焦点落在了交通文明缺失:专业人士呼吁,汽车社会需要交通文明;在深圳生活的外国人感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为深圳这个充满活力的国际化城市抹上了不光彩的一笔;市民疾呼应该为我们的下一代着想,在他们心中重建交通文明的准则;而人大代表更是提出应该增强全社会的交通规则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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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评交通】
汽车社会
呼吁交通文明
对于随处可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从事交通法制方面的专业人士有什么看法。昨日,记者采访了市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夏旭昆。
夏旭昆说,今年3月6日,深圳市机动车突破100万辆,当时就有媒体称,深圳已经进入了“汽车时代”。然而,站在100万辆的节点上,我们的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却是交通文明缺失、交通法制意识淡薄。
根据调研分析,近两年来,引起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机动车发展速度过快,车路矛盾日益加剧。二是忽视安全、鲁莽驾驶,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加剧拥堵,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对于后者,人们的交通观念没有完全跟上时代的发展,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在没有民警管理的路口,各种车辆互相抢行,不按灯行驶,有时路口已经堵上了还要往前挤,结果是越乱越堵,越堵越乱,形成恶性循环。更有甚者,近期交警部门一组数据表明,今年1至10月份,由于交通观念和安全意识的淡薄,在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机动车一方的过错所致。目前,道路交通主要存在两个矛盾:一是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另一个是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文明要求之间的矛盾,两者分别被称为硬件矛盾和软件矛盾。硬件矛盾尚好解决,但软件矛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才能改善。大量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加剧了道路的拥堵情况。如果市民不能提高交通意识和道德修养,再宽阔的马路,再健全的法律法规,也解不开交通拥堵这个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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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议交通】
为了下一代
重建交通文明
读了昨日本报的报道后,市民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两件让他十分震撼的事情:第一件事是,不久前,他在泰国曼谷待了半个月,曼谷也是交通拥堵的城市。然而,在这半个月内,没见过一宗交通事故,哪怕塞车时,路上的车辆也很规矩,没有插队、抢道的现象发生。第二件事是,不久前网上有一张照片,美国因飓风造成某条高速路大塞车,然而,哪怕排起了很长的车龙,可救援车道空空的,没有哪辆社会车敢占用救援车道。
相比之下,塞车、高速路被堵这两件事发生在深圳,大家会看到什么?抢道的车乱成一团,越抢越堵;救援车道被完全占用,救护车、警用车根本都过不去。这正是因为“公共意识”的缺失,交通参与者缺乏应有的交通道德感、秩序感,总以为路上“我最牛”。作为有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都身体力行,哪怕麻烦些,也要遵守交通法规。他说:“就拿步行过马路来说,哪怕没有车,也要站在路口等绿灯亮起。别人都觉得我站在空空的路口等绿灯很傻,可我告诉他们,在我们过马路时,很可能有未成年人经过,我们的行为会深深影响这些孩子,如果我冲了红灯,很可能就打乱了他们的社会秩序感,将他们的认知引向了错误的路上,那我们的社会很可能永远也无法建立起有序的良好的环境。”
市民张女士也积极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她说,不久前,上海一所大学的学生完成了一份《关于上海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调研报告》,调查结果显示,有78.6%受访行人承认:“为赶时间,闯过红灯。”当问到“如果今后路上无交警或协管员的情况下,你是否会闯红灯”时,选择“不会”的受访者,仅占27.6%。在记者的采访中,同样遇到这样一个事实,大多数深圳市民步行过路口,主要看的不是红绿灯,而是以自己的经验来“审时度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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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看交通】
开车人何时
不再粗鲁
因为中国妻子和两名收养的中国孩子,布拉德来到深圳安家落户。然而,每次驾车带着孩子们外出游玩时,路上呼啸而过、随意穿梭的车辆总让布拉德大呼:“太可怕了!”
作为一名在深圳生活了两年的美国人,布拉德一直都不能习惯深圳的交通环境,而最让他诟病的就是司机们在堵车和遇见行人时的“所作所为”。堵车时,司机还争先恐后地往前冲,把原本就多车的道路堵得严严实实,就像一团麻,越缠越乱,甚至都变成了死结,怎么能顺利地打开呢。在美国,堵车时,哪怕有再急的事情,大家都会规规矩矩地一辆跟一辆的排好队,而且车辆之间还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而在深圳,一旦遇见堵车,后来的车都恨不得贴着前面的车走。其次就是汽车过行人斑马线时,根本没有减速让行人的意思,“呼”的一下就过去了。在深圳过马路,真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不久前,媒体就报道过,在深圳宝安一个路口,因为汽车不让行人,行人也争着抢过马路,在下班高峰将一处路口堵死了。结果有5名德国人下车后站在路口疏导交通,这种事情发生在深圳,实在有损这个国际化大都会的美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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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献策】
增强全社会
交通安全意识
市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傅伦博读了本报昨日的报道后,深有同感。他呼吁,我们的社会迫切需要寻回交通文明。
他称,近年来,随着深圳机动车的快速增长,交通拥堵经常出现,交通事故大量发生。据深圳交警部门调查统计分析,90%的交通事故属人为原因所致;车祸伤亡的主因是驾驶员酒后驾车、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且不打转向灯以及行人跨越隔离护栏等;路面拥堵也多源于违规驾驶、不文明驾驶。此外,大量存在的无牌无证、套牌、恶意遮挡车牌及违规改装强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也给城市交通秩序带来较大影响。
对此,傅主任建议:要借鉴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交通秩序管理的经验,从交通文化、交通执法、交通管理、交通宣传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大力度,增强全社会的交通规则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使深圳的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是适应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逐步形成“行人自律、司机礼让、避免事故为第一”的交通文化,并以此作为深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公交、出租车公司也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
二是进一步严格交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交通违法成本。教育和处罚并重,促使违章者重视交通规则,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改变不良的出行习惯。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必须始终如一地严格执行交通法律法规,不给抱着侥幸心理违反交通法规的人以可乘之机。对于无牌无证、套牌、恶意遮挡车牌、泥头车肆意违章、醉酒驾驶、违规变线、违规改装强光灯和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行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强大威慑。
三是抓紧完善深圳的交通法规制度。可借鉴国外的交通违例累进加罚制度,惩治屡犯不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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