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于世强 张建林 记者 张瑞谦)从11月1日起,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利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记分专递和告知工作。高速交警为此也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行驶请遵守限速标志安全行车,以免因违法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据了解,省高速交警总队将对超速、不按时速分道行驶、违法停车、路肩行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利用流动电子抓拍系统和固定电子抓拍系统进行抓拍。
被抓拍的违法行为经核实后,高速交警将利用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将违法信息告知车辆所有人或单位。同时,该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将自动传递到违法车辆所属车辆管理部门。违法车辆所有人或单位可持省高速公路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开具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到省内任一高速交警大队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室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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