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综治办、市规划局举行的会议上了解到,我市目前正在组织相关部门研究交通拥堵区收费问题,至于何时推出、如何收费等尚无时间表。
昨天,市政府邀请4位新加坡有关专家来深介绍经验。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林升隆博士介绍,新加坡1975年开始实施中心区拥挤收费,进入收费区域的车辆 (除4人以上合乘车以外)必须出示“区域通行证”(购买通行证当时为每天3新加坡元),否则被视作交通违法。该措施实行以后效果显著,高峰小时交通量下降了45%,平均车速从每小时18公里提高到35公里;使用公交车上班的出行增加了近50%,汽车合乘比例也大大提高。1998年,新加坡将区域通行证制度变革为道路电子收费系统(ERP)。整个计费过程全部由电脑控制完成,车辆通过时无须停车或减速。在实施的第一年内,高峰期进入限制区域的小汽车数量减少了15%。林升隆指出,实施车辆拥堵区收费制度是鼓励驾车人士在以下几种选择中做出合理选择:支付道路使用费,改变驾车出行时间,选择其他出行方式,选择其他路段行车,放弃行程。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交通拥堵区收费有利于控制拥车和用车,引导私家车出行,调节城市用车需求,使广大车主出行时有多种选择,如出行的时段、路段和方式等。目前,我市正组织市规划局、发改局、物价局等部门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评估。此次邀请新加坡的专家来深圳,主要是介绍经验、措施、遇到的困难和解决的办法。
该负责人表示,实施交通拥堵区收费,确实会增加一部分人的成本,但这种措施只是一种资源分配的方法,不会对城市的竞争力和经济发展产生打压作用,反而会通过改善交通、优化交通组织,能让有限的道路资源被最大程度利用,从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至于深圳是否实施交通拥堵区收费、何时实施、如何收费、缴费设备的费用谁来承担等,这些问题都正在研究过程中,尚无具体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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