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樊魏高速公路被巡警截获,嫌犯称从十堰郧县买来,警方初步估计为恐龙蛋化石
昨日上午9时40分左右,省高管十二大队民警在樊魏高速公路襄阳出口处,查获55枚奇怪的“卵石”。警方初步估计,这些“卵石”极有可能是一批价值无法估算的恐龙蛋化石。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这批奇怪“卵石”进行鉴定。
检查>>>
轿车内惊现奇怪“卵石”
昨日上午9点40分左右,湖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警察管理支队十二大队民警李继东、王攀峰、钱锟正在樊魏高速公路襄阳出口处例行检查,当查到一辆牌号为鄂CXXXX的爱丽舍小轿车时,驾驶员官某神色慌张,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经观察,民警发现,该车尾厢下沉,显然载有重物,当即要求开箱检查,官某神色大变,连忙谎称门锁坏了,无法打开。民警取来钥匙强行将后备厢打开,拨开掩盖在上面的行李和坐垫,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块块椭圆形铁锈色不明“卵石”,仔细观察,它们表面呈红褐色,上面布满裂纹锈片,裂纹纵横交错且缺乏规则,就像敲裂的薄冰,但结合严密,整个卵体无雕凿痕迹,但底座凿痕明显。
经称量,每枚“卵石”约有4公斤,有一些“卵石”8到9枚连在一起,这些“卵石”大小差不多,共有55枚。民警经过研究,初步认定这些极有可能是一窝恐龙蛋化石。
嫌犯供述>>>
2000元买来“恐龙蛋”
经官某交代,这些“卵石”是他在十堰郧县当作恐龙蛋化石买来的,花了2000元,准备运往上海牟利,没想到“栽”在了高速巡警手里。目前,该案已经移交襄樊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正在鉴定“卵石”。
警方介绍,恐龙蛋化石是研究和揭开恐龙繁衍生息状况的珍贵标本,属于禁止买卖的文物,一些犯罪分子为了牟利,竟非法倒卖。国家另有规定,对于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
根据国家文物法规定,恐龙蛋化石是国家保护的文物,一般情况下,3枚以上一窝的恐龙蛋化石便可以定为三级文物。
本报记者 李海夫 实习生 赵芬芬 通讯员 张勇 曹昆
链接>>
十堰破获倒卖恐龙蛋化石大案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2000年曾破获一起倒卖恐龙蛋化石大案,截获恐龙蛋化石500余枚。犯罪嫌疑人贺文军、马桂花、贺兴民被依法刑事拘留后又被判刑。
据报道,这些倒卖的恐龙蛋化石出自郧县柳陂镇青龙山。1995年,在青龙山方圆4平方公里范围内,我国考古人员发现了世界上最完整、规模最大、总数达几千枚的恐龙蛋化石群。
据贺文军交代,自1999年3月起,他伙同郧县人贺兴民等人,非法收购恐龙蛋化石1500多枚,已转手倒卖到外地1000多枚,一年多来共获赃款6万多元。在此期间,他由零星收购逐渐发展为成批倒卖,并通过与外地人相互勾结,将收购来的恐龙蛋化石订做木箱包装,用火车皮大肆向外运输。被截获的500余枚恐龙蛋化石,满满装了28个大木箱,正准备脱手时被警方发现。
据新华社
TAG: 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