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如何解决城市交通拥堵,而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是广大民众关心也是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昨日,厦门代表团陈津、谢英挺等10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出台《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的议案。
据统计,我国城市的平均公共交通分担率仅约为10%,而国外大部分城市公交分担率已为40%~80%;公共交通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也不尽如人意,等车难、乘车难现象还比较普遍。而我省与国内外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
陈津等建议,我省应尽快出台 《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把城市公共交通划定为供公众乘用的公共汽车 (含大、中、微型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交通方式,即以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财政优先,政府应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在道路建设、车辆和设施装备配置与更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路权优先,政府应当把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城市道路实际状况,开设公交专用道,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并加强监管,保障公交优先顺利实施;场站保障,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较少,给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干扰和不便,政府应当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相关的城市公共交通用地,如停车场、保养站、首末站等等。
TAG: 台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