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五起重特大事故“结案”
据新华社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2日公布了五起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这五起重大责任事故共计查处183名责任人。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从这五起事故的调查结果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也反映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真正落实。
李毅中指出,安全监管存在漏洞,有的存在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如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已初步查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存在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宣布,在这五起事故中,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31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2人。
这五起事故是: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坍塌,死亡64人;2007年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邓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8人;2007年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钢水包倾覆,死亡31人;2006年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火灾事故,死亡34人;2005年3月17日江西上饶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事故,死亡31人。
李毅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有报道说在北京奥运场馆建设中有瞒报事故的情况,安监部门现在还没有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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