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由国家环保总局主持,青海省环保局、海东地区环保局等单位对公伯峡水电站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公伯峡水电站工程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有关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要求,同意该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公伯峡水电站是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2003年确定的全国13个重点工程环境监理试点单位之一。按照国家要求,我省环保部门为电站制定了施工期环境监理规划和工作制度,形成了包括环境监理月报、年报、总结报告等在内的环境监理档案。通过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为主的工作方式,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确保了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以全面落实。 (作者: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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