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家口电(记者李彦宏)“我们并不仅仅是修了4公里的路,4公里只是其中的一段。”3月26日,对于张家口市外环路收费站建站收费的依据,张家口市城建开发总公司李茂书记如是说。
■外环路收费两次立项
在张家口市城建开发总公司给记者提供的有关外环路收费站的详细文件中,记者了解到,张家口市外环路收费站在经过2004年的重新立项后,文件中称之为“外环路”的该市共6段互不连贯道路,都要依靠收费站收费来进行还贷。
“由于我市财政拮据,建设资金十分困难,为了便于我们筹措建设资金……我们拟在市区外环路永丰堡段设置收费站,收取过往车辆通行费……”这是1996年11月,张家口市政府向省政府《关于改造市区外环路收取通行费的请示》中的内容。
记者注意到,在该请示中并未着重提到收费站是针对哪条收费公路而建,而所要建设公路的里程也没有说明,仅在请示的最后提到,市区西坝岗路段的综合改造以及西河沿南路段的新建工程已经动工。
2003年7月,张家口市政府再次向省政府提出《关于市区外环路收费站重新办理立项的请示》。该请示中提到,该市于1999年正式实施外环路二期工程建设(之前的西坝岗及西河沿南路被称之为一期工程)。基于此,2004年省政府批准张家口市外环路收费站重新办理立项,同意该市保留市区外环路收费项目,并将收费期限定为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收费期限长达20年。
在一份省计委批复的关于张家口市外环路二期工程建设的可研报告中,记者看到,所谓的外环路二期工程是指张家口市胜利南路、纬三路、串窑街、古宏庙街等4条城市道路的修建改造,4条道路互不连贯,也相距甚远,并非真正意义上所谓环路。但对于此,张家口市城建开发总公司的李茂书记解释称,这几条路虽然不连贯,但是当年张家口市区发展面积小,这几条道路可以称之为是城市的外环路。
在张家口市关于外环路收费站重新立项的请示中可见,前后两期工程的总投资共计44670.16万元,利用贷款和集资已高达20874.78万元,修建道路一共为6段,总里程19.4公里。
■公司大事记记载不同
对于之前张家口市城建开发总公司办公室所提供的数据,“修路4028米,总投资4683万元”,李茂书记解释称,是由于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对于这组数据是从哪儿得来的,李书记向记者介绍,这是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公司的大事记中所查得的,而公司的大事记中又是缘何会这样记载,李书记没有给出答案。
而对于收费站的还贷情况,李茂书记仍然向记者表示不清楚,并建议记者向财政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记者了解到,重新立项之后,不仅二期工程追加了远远多于一期工程的贷款,交通部门也投入了12000余万元作为合作公司的45%的股份。而该收费站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因此,从这些情况看,收费站的还贷情况不容乐观。
■交费为城建“做贡献”
收费站建设在收费的公路上,只有车辆在这样的公路上通行了,车主才应该缴纳相应的通行费,这是通常对收费站的理解。很显然,张家口市外环路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不是如此。每一个过往收费站的车主,之所以交费,并不仅仅是因为他走了一段该收费的路,而是可能在为这个城市的道路建设在“做贡献”。
2004年国务院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相应技术等级和规模,其中之一规定,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张家口市外环路收费站的设置与此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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