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总产值平稳快速增长。2007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不断扩大。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7.33亿平方米,比上年增加6.31亿平方米,增长15.4%,增幅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39.53亿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64亿平方米,增长16.6%,增幅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新开工房屋面积25.71亿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67亿平方米,增长11.6%,增幅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竣工产值和竣工房屋面积低速增长。2007年,建筑业企业完成竣工产值30845亿元,比上年增加2704亿元,增长9.6%,增幅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8.6亿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63亿平方米,增长3.5%,增幅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建筑业企业新签合同额较快增长。2007年,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额80274亿元,比上年增加13080亿元,增长19.5%,增幅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上年结转合同额为29306亿元,比上年增加4878亿元,增长20%,增幅同比回落5.5个百分点;本年新签合同额为50968亿元,比上年增加8202亿元,增长19.2%,增幅同比提高6.5个百分点。
建筑业企业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2007年,建筑业企业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137041元/人,比上年增长4%.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为206513元/人,比上年增长16.5%.建筑业企业利润较快增长。2007年,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470亿元,比上年增加277亿元,增长23.2%;上缴税金总额1661亿元,比上年增加260亿元,增长18.5%.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36亿元,增长51%;上缴税金总额613亿元,增长19.8%. 2007年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呈现四个特征:区域化特征明显。东部地区始终保持建筑业主力地位,中、西部地区建筑业企业产值增长较快。2007年,东部地区建筑业总产值31116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增幅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10916亿元,增长24.8%,增幅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7986亿元,增长23.6%,增幅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完成产值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62.2%,分别是中、西部地区的2.9倍和3.9倍。
建筑业企业参与招投标力度加大。随着招投标法和施工许可登记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规模不断增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管理质量逐步提高。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建筑业企业实行投标承包的施工面积占全部施工面积的比重不断增加,分别为81.5%、82.6%和83.5%.建筑业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随着建筑业企业改制以及大型企业兼并重组等改革不断往纵深推进,建筑业企业专业化程度得到加强,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242个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353亿元,占当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总产值的15.3%,比2005年和2004年分别提高3.4和6个百分点;这些企业拥有资产总额5586亿元,占15.5%,比2005年和2004年分别提高2.3和4.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170亿元,占14.2%,比2005年和2004年分别提高2.3和5.8个百分点。大型建筑业企业资产规模、经营效益、运行质量、市场份额逐年增长,表明其竞争优势不断加强,对建筑业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动技术革新、改善城乡建筑业结构起着引领作用。
清理拖欠款成效显现。2007年,国务院组织清欠“回头看”工作,加大贯彻落实各项防清欠的长效机制的力度,促进了建筑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全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应收工程款占工程结算收入的比例为15.2%,比2006年回落1.5个百分点,比2005年回落4.3个百分点。
针对目前存在的资产利润率偏低、企业经营风险增大、技术装备水平走低、建材价格上涨明显挤压建筑业企业利润空间、拖欠工程款现象仍然存在等问题,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一是提高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环保、节能施工专利技术的研发及运用,促进科技成果向实际的生产力转化。鼓励企业集团以及大型、高资质企业进行战略联盟,提高竞争水平和能力,加大“走出去”步伐,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同时,通过与不同国家企业间的合作,将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入国内市场,推动国内建筑水平的提升。
二是加大建筑市场信用建设。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诚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同时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采集并向社会披露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建立淘汰机制,对诚信记录差的单位或企业要从制度上进行约束,限制其进入建筑市场,逐步进行淘汰。
三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加大工程招投标力度,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完善企业和个人资质管理制度、施工许可证等各项制度。继续加强建筑市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坚决打击违法转包、挂靠行为。严格规范监理行为,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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